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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于阜阳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阜阳信息公开网

    ——在2011年11月18日阜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程曙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请予审议。

      一、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2006年9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求实创新、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认真规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决议》得到较好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基本完成。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普法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将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也都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普法管理人员,加强了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启动之初,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五五”普法工作,制定出台了《阜阳市“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也分别制定了普法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与关心,广泛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参与、支持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检查考评体系,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四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和充实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网络。五是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党委、政府千方百计增加普法经费投入,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6年起,全市按每年人均0.03元的标准落实普法经费,2008年提高到0.05元,2010年又提高到0.10元,为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各项任务。“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认真按照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按照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注重抓好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工作,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整体推进。一是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参加法制讲座培训和任前考试等制度,逐步实现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每年组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女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等进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集中学法800余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3000多场(次),全市有县处级干部5000余人(次)、科级干部近20000人(次)参加了法制讲座。二是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江淮普法行”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了宪法知识讲座、《物权法》巡回讲座等多个专题讲座,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同时,各级执法、人事部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和军转干部上岗培训等形式,加强执法、司法岗位和综合岗位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增强了公务员认真学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85个,积极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通过编写板报、开展法制征文演讲、举办法制报告会、进行现身说法、开办模拟法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培育青少年的道德情操和守法意识。认真贯彻《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市3645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有效保障了法制教育的落实。四是深入推进农村普法宣传工作。注重加强村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市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制轮训活动,共举办13期培训班,累计3000多名村两委干部参加培训,以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抓点带面、示范带动,在全市树立22个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送法下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开播“法制广播”、创办“农家书屋”、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播放“全国农村普法系列教育片”光盘、放映法制宣传电影、创建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示范点14个,努力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五是积极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观念,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依法治理的水平。公安、劳动、工商、计生等部门利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办理《暂住证》、职业介绍、营业执照、婚育计生证和年检验照等机会,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活动。同时,利用“12.4”、“3.15”、各种节假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以及各种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机,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8000多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社会好评。

    (三)注重实效,大力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 一是发挥媒体作用,创办特色栏目。坚持普法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积极创办各种法制宣传栏目。在电视台设立了“聚焦普法”和“聚焦12.4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巡礼”专栏;在《阜阳日报》开辟《领导谈普法》栏目;在《颍州晚报》开辟“说法”专版,每周一期,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阐释法律;在阜阳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执法热线”栏目,轮流安排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室,每周与广大市民直接沟通交流法律问题。二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各地各部门依托“法律六进”的载体,紧密结合形势要求和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组织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阜阳专场法制报告、“安徽省2009年法制宣讲活动阜阳专场报告会”、民商法专题报告会,社会反响很好。县市区创办的“法律知识大讲堂”、通过梨花诗会开展法制宣传、利用节假日和农忙返乡之机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深入农民工集中外出务工地举行维权暨学法用法报告会、在繁华路段设立大型法治创建电子显示屏、成立法制文艺宣传队等等,都受到了社会好评。三是服务中心工作,关注热点难点。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把与经济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四)分类指导,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整体进程。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统一的法制教育主线,通过法治实践推动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一是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按照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政府法律顾问、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等制度,制定印发了《阜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明确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方可出台。加大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力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修改或废止。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依法治理经济环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了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实施了工业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行政效率得到明显提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治理执法环境。各级政府把公正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坚持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进行培训和整顿,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都制订和实行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基本实现了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四合法”,有效防止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切实强化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四是依法治理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阜阳”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访秩序继续好转。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土地管理工作日益规范。五是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制定了《阜阳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法治创建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相关考评机制,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启动了法治创建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全面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全市有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1710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60个,市级280个,县级1368个,较好地发挥了带动和辐射作用。

    (五)精心组织,全面做好迎检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2010年初,我市有计划、按步骤组织开展了迎检准备工作和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一是及时动员部署。及时召开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及检查考核工作,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和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调研。为使省市两级考核工作会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调研,并在2010年5月召开的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协组织20余名市政协委员对颍东区普法工作进行视察,有效推进了“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三是再掀普法高潮。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法治阜阳”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在全市开展了以“回望五年普法,加速阜阳崛起”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和“201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营造了迎接“五五”普法检查考核的浓厚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采取抓宣传、抓学习、抓典型、抓督查等措施,全市再次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四是认真检查考核。2010年4月至5月全市各级各地认真开展了自查和督查活动。在自查的基础上,5月25至31日,由市领导带队,从成员单位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组,对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检查市县市区级机关、行政执法单位、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社区等总计142个单位,全面地了解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为我市顺利通过2010年7月份的省级检查考核奠定了良好基础。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视关心和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同志们辛勤工作、努力拼搏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五五”普法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地方、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还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干部和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谋划、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时认真研究解决。

      二、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安排意见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繁重,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3月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根据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转发,现将“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构建法治阜阳,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阜阳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得到广泛传播,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更加坚定,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

    7、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8、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社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效融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激励和协助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加强本行业本部门法治文化建设。鼓励街道社区等基层群众的自发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品牌。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

    9、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立足强化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法律六进”活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各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六五”普法的对象与要求

      “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尤其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同时,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在工作重点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一是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创新考试考核方式方法,增强学法用法效果。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是以强化公民意识教育、行为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四是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五是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普法教育。

      (四)“六五”普法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突出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得力、督促到位。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1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步骤、全面实施、整体推进。结合五年普法规划实施进展及年度计划开展情况,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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