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连续5年无家事纠纷
    江西省鄱阳县高家岭法庭“无讼村居”建设见成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章黎选) “有问题找法官,有矛盾上法庭”这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黄金守则,现在这个说法要变一变了,因为很多的矛盾在诉前就能给您解决了,这要归功于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高家岭法庭推行的“无讼村居”建设。

    据了解,高家岭法庭辖区白沙洲乡内青村地处鄱阳湖滨,现有276户人家,农业人口893人,村民属汉族江右民系,使用赣语。血统单一民风纯朴。祖辈历代从事渔业生产,现今仍有50%以上为渔农,内青有丰富的淡水捕捞和水产养殖经验,是鄱阳县有名的淡水渔业村之一。近5年来,该村无一起家事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高家岭法庭是这样做的……

    近年来,鄱阳法院高家岭法庭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辖区内开展 “无讼村居”活动,突出诉前调解,减少社会矛盾,通过创建“联村法官+”工作机制,联村法官“走出去”,深入基层,与基层组织紧密配合,共同化解纠纷。

    一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人民法庭与村、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参与主体除村干部还包括人民调解员、文书送达员、矛盾助调员、执行联络员和审判监督员等,对村居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法庭及时从法律角度给予指导和评判,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度。“联村法官”定期与各村居负责人联系,及时了解基层矛盾纠纷情况,与村、居委会共建工作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做好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力军。

    三是构建诉讼对接机制。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村、居委会在处理各类民间纠纷,需要法庭参与的,法庭及时派出辖区“联村法官”到现场调解,加强法律释明,协助化解矛盾。

    高家岭法庭通过创建“无讼村居”试点,力争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实现局部无讼、少讼,使化讼少讼乃至无讼成为法院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品牌。(供稿单位:江西省鄱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