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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秭归法院“三书同发” 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苟海林)近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中,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归州人民法庭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同步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离婚证明书线上申请指引》,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及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王某与陈某(均为化名)于2018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二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导致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后男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女方心灰意冷,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协调联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意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但考虑到二人幼女才四岁,长子刚上小学,男方尚在服刑,若处理不当,可能会直接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男方父母,对子女抚养征求男方父母的意见,并对女方的抚养能力进行了解,男方父母尊重子女意见,同意在男方服刑期间代为抚养孙子。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为减少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离婚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双方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关心、关爱、关注孩子健康成长。

    同时,还向其送达《离婚证明书线上申请指引》,告知线上申请《离婚证明书》的详细流程。女方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了开具《离婚证明书》的申请,法院经审核后制作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并成功送达。

    《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案号及裁判文书生效日期等,充分保护了当事人隐私,便利了群众生活。

    下一步,秭归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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