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政法“五老”(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行政人员和老律师)懂法律、有经验、善调解的工作优势和“好邻居”(离任村组干部、党员、热心老人、新乡贤、志愿者)情况熟、人缘好、威信高的地缘优势,在全市全面推行政法“五老”+“好邻居”调解工作法,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辖区内选聘901名政法“五老”人员担任调解员,与“好邻居”调解员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城区实行政法“五老”坐班调解机制,在法院和信访接待中心答疑解惑、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全市乡镇(街道)设立政法“五老”流动调解工作室,村(社区)设立政法“五老”+“好邻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实行预约流动调解机制,指导或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激发内生动力。建立永州市政法“五老”调解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考评方案,成立由党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政法“五老”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育培训、以奖代补、意外保险、免费体检、经费保障等措施。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法律专家围绕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开展培训。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参与化解的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补”,给优秀的政法“五老”发放“金牌调解员”证书。
三是强化履职效能,突出调解成效。政法“五老”法治素养高,在调处纠纷案件时,分工负责纠纷事实调查、情理分析和法律关系认定,援引法律法规准确,调解协议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据统计,经政法“五老”调解的案件,协议履行率高达99%,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8%。
政法“五老”+“好邻居”调解工作法得到广泛好评,入选中央政法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经验汇编》和湖南省2022—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