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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治理
     
    山西长治襄垣县法治乡村建设亮点纷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法治乡村建设是基层治理体系的稳固基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在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随着八五普法的深入,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也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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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展示

     

    坚持党的领导,搭建法治乡村建设四梁八柱。襄垣县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襄垣、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五年规划方案,列为襄垣县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按照“激活细胞、全民创建、统一标准、整体创建、因地制宜、创新创建”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全面构建襄垣县法治乡村建设领域工作机制,绘就了“十四五”法治乡村建设总蓝图。

    压实第一责任,深化法治乡村民主法治管理。以服务村民为根本宗旨,压实依法治村第一责任,襄垣县各行政村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凡涉及村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按期公开相关事项。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和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开展法治宣传,凝聚普法宣传强大合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立足群众需求,襄垣县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基层落地开花。围绕乡村振兴、反电信诈骗等方面,以农村集市、森林防火、扶贫帮扶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农村整体法治化水平。

    加强阵地建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

    巧借调解支点,提高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健全村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有效衔接机制,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壮大调解员队伍,共同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成为基层治理的前线部队。

    优化整合力量,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作用,以点促面,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风土人情,因村施策、因地制宜,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全面开花,努力实现一村一品,着力打造有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基层乡村法治示范品牌。

    襄垣县始终以“党建引领人、文化凝聚人、法治塑造人”为宗旨,积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将法治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增强了村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襄垣县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乡村建设,共擎和美乡村新蓝图。(来源:长治市政法委)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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