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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吉华街道对一撒漏泥土的车辆进行立案处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杨帆 钟丽燕)近日,一辆运载泥土的重型牵引货车在吉华街道布龙路(赛格ECO中心路段)行驶过程中沿途撒漏50余米,污染面积达12.52平方米,被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场取证、依法处罚2504元。事后,涉事公司已按要求自行清理污染路面。

    该违法行为并非个案。据统计,吉华街道辖区内每日通行的泥头车等渣土车辆达3000车次,泥头车沿途撒漏十分严重,仅第一季度,就累计清理撒漏泥沙约70吨。这些渣土车的撒漏现象以及车身造成环境污染,给环卫保洁带来巨大压力。为改善这一现状,2024年以来,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抓重点路段管理,强化盲点时段管控,保持泥头车整治高压态势,累计查处撒漏、车身不洁等泥头车违法行为20宗,罚款4.7万元。同时,持续强化源头治理,一方面,通过约谈建筑废弃物处理企业、泥头车运营企业以及各建筑工地的负责人,提高责任主体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加快推进组建吉华街道建筑废弃物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和规范,共同促进建筑废弃物和泥头车的规范管理和运营,减少扬尘危害和路面污染,维护城区环境干净整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车辆运载建筑废弃物、泥土、砂石、水泥等,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防止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违反规定污染城市道路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理,按照污染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罚款。吉华街道呼吁泥头车、建筑废弃物等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先清洁、后上路”,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环境。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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