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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秭归:上春山 “枫”景正好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2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贺金梅)爬上山巅,李树基地就映入眼帘。李树花期刚过,枝头正在挂果。穿过李林,停步屋前。远山飘逸的云,堂前温柔的风,一声“开庭”,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九畹溪人民法庭便融入了春山“枫”景中。

    “李”的事 就是我们的事

    小水果,大民生。李子是九畹溪人民法庭辖区杨林桥镇的主导产业之一,已具规模,享有名声。

    “庭长,我们收到一件案子,这家李子合作社拖欠工人挖机费,合作社不同意调解。我准备通知双方后天过来开庭。”九畹溪人民法庭庭长接过案件后,边翻看,边听法官助理说明案情。

    2022年9月,甲李子公司与乙李子合作社签订《农业合作社转让协议》,由乙李子合作社受让甲李子公司100%股权,并接手李子基地的经营管理。合作社接手后,于2022年10月雇佣原告黄某挖机进场作业。后来,转让协议“黄了”。黄某的5万元挖机费,合作社一拖再拖,无奈之下黄某只能诉至法院。


    实地走访调查


    案情并不复杂,但类似问题易发。在3月份的综治例会上,几个村的治调主任都向法庭反映有拖欠劳务费等相似情况。

    “这类纠纷,易发多发。我们不能坐堂办理,还是得去李子基地巡回开庭,争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阅卷后,庭长说道。

    示范判决 定分止争息诉

    2024年4月17日,从法庭向山上出发。经过四十分钟车程,再走过一段山路,就到了李子基地。

    村民非常热情,看到法庭上来办案,连忙帮着搬桌子、拿椅子、倒茶水。在知晓法庭来意后,村民赶紧说道:“这样的事情,你们真是要好好管一管。”

    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双方当事人也陆续到场。伴随着铿锵的“开庭”声,这起涉“李”案件正式开庭。


    巡回庭审现场


    “李子基地是被告在经营管理,又是被告喊我来作业的,挖机费用应该由被告支付。”

    “虽然是我喊原告来的,但我与甲李子公司的转让协议并没有完全履行,李子基地后来还是由甲李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所以应该由甲李子公司支付。”

    根据庭审情况,法官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原被告捋清法律关系,解答被告心中疑惑。经过一番调解,被告表示认可,出于处理合作社事务方面的考虑,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鉴于案件事实经过清楚、法律关系清晰,为提升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法庭当庭进行宣判,被告承诺在收到判决书后,会按时向原告支付费用。


    法治护航 守护产业发展

    “法庭上山来开庭了,要审理拖欠挖机费的案子”,村民们听说后急忙放下手中的农活过来旁听。

    听到宣判结果后,村民们纷纷称,“你们判得好!我支持你们!”


    帮助村民进行法律问题解答


    群众关心,司法回应。结合当地李子产业发展实际,承办法官围绕土地租赁、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等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发放了相应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

    工作结束后,太阳还未下山。返程之际,回望这片李子基地,小小的李子,令人憧憬——夏日枝头李子鲜,青绿红黄展玉颜。等到8月份,再来走访时,这里将会是另一番“枫”景。(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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