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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黄岛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文 李岩 通讯员 史潇濛)近日,在审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青岛黄岛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敦促父母双方共同担负起对子女的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岛黄岛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离婚后,原告因思念孩子,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进行了“背对背”调解,但原、被告并未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二人均是以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为目的,且孩子已满八周岁,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询问了孩子的意愿,孩子表示愿意增加原告探望的次数,最终纠纷得以调解成功。在当庭送达调解书的同时,青岛黄岛法院对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原、被告均表示二人将抛开离婚纠纷中的种种不快,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共同对孩子进行抚养及教育。最终,原告抱着孩子,和被告共同走出法庭。

    本份提示单是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青岛黄岛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是青岛黄岛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探索司法保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相融合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青岛黄岛法院将以薛家岛(少年)法庭为阵地,持续做好少年审判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机衔接,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来源:青岛黄岛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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