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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赴福州中院调研指导交叉执行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郭兴 陆志川) 4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黄浩洪一行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交叉执行工作。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参加调研。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副院长陈平汇报了福州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情况,十二家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围绕各自交叉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逐一发言。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细化交叉执行案件选取标准、规范交叉执行衔接流程、加强法院间协调会商等问题深入交流探讨。黄浩洪局长强调,要认识到任务的紧迫性,打消思想顾虑,加强协调会商,守住安全底线,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做深做实。

    院长陈茂和对副院长王孔坚一行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表示福州法院将在省法院的指导下,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要坚持知行合一。认识到交叉执行是执行领域一次深刻的革命和制度变迁,要牢固树立两级法院“一盘棋”思维,积极推动交叉执行工作进展。二是要坚持数质并重。不能仅仅满足于形式上的完成任务,更要以案结事了为导向,通过交叉执行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坚持探索创新。立足福州法院长期执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有助于化解执行难的工作机制,为全省法院贡献福州样本。

    副院长王孔坚对福州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交叉执行工作是今年最主要的攻坚任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交叉执行工作。二要精选交叉案件。细化交叉执行启动规则,完善交叉执行工作机制,明确交叉执行任务目标,最大限度激发交叉执行效能。三要强化统筹指导。建立健全三级法院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及时会商、协调、联动解决交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要提炼工作亮点。总结福州地区交叉执行实践经验,挖掘交叉执行案例,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五要重视宣传推广。加大对交叉执行在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推广力度,为交叉执行工作的全面铺开和取得成效打下舆论基础。(供稿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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