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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上饶信州区检察院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教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自彪 范怡含)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今年3月以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教活动,活动主要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宣讲,覆盖全区公民办中小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3月13日,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二级主任科员周禹来到上饶宇瞳中等职业学校,为学生们送去了一场精彩的法治教育课。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周禹通过结合真实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为同学们讲述了与他们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以案释法告知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以及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学生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不良行为,为预防违法犯罪打下了良好基础。

    “通过法治教育课,在学生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该校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联合检察机关推进校园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学生法治理念,提升学生法治素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3月14日下午,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周颖在沙溪中学以“有没有如果”为主题,为孩子们讲述了一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课。

    课堂上,周颖从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讲起,以具体的罪名与刑罚和生动详实的案例,加强学生对隐藏在身边违法行为的认识;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引诱、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介绍,帮助学生了解未成年人可能会接触的不良行为,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以播放反校园霸凌宣传短片的形式,从校园生活中“起外号”等小事出发,为学生讲述应对策略;用提问的方式引发同学们思考为什么要懂法、怎样学法、如何用法,增强同学们学习法律的兴趣,让法律从课本延伸到生活中,变得鲜活起来。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授课现场,同学们认真聆听课程并踊跃回答问题,周颖以贴近校园生活的经典案例和生动活泼的互动,赢得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授课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法治副校长寄语

    阳光少年,要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成长的道路,会遇见彩虹,也会遭受风雨,有善良相伴,也可能会丑恶暗藏。当你们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踌躇徘徊时,希望你们能坚持向上向善。前进的道路,荆棘遍布,你们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有为少年,勇往直前、闪闪发光。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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