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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监利检察院:向校园欺凌说不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通讯员 彭紫宣)“校园欺凌是不是就是在学校用暴力解决问题呢?”

    “其他同学之间的校园欺凌问题,我不好插手吧?”

    “我们都没有成年,校园欺凌会涉及到犯罪吗?”

    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3月28日至29日,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阳光小宣未检工作室先后走进监利市中小学,为同学们带来“订单式”法治课。

    针对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法治副校长以“法治问答小课堂”的形式,从法律层面对“什么是校园欺凌”“实施校园欺凌所承担的后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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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法治副校长为小学同学们精心准备了互动游戏,增加了“认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和“自护自救小常识”版块,使同学们在树立法治意识的同时,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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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积极互动、抢答提问


    在中学,法治副校长以当前热播的电影《第二十条》校园欺凌片段为切入点,通过真实的案例分享与情景模拟,让中学同学们深刻了解校园欺凌行为的可憎程度,切身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对校园欺凌说不”。

    “校园欺凌不仅仅是在学校用暴力解决问题,恶意的肢体、语言或者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等,都算校园欺凌!”

    “我们不能做欺凌同学的施暴者,更不能做冷漠无视的旁观者,在看到校园欺凌事件时,首先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对欺凌行为无动于衷,在第一时间报告老师或家长。”

    “检察官姐姐为我们讲解了刑法第十七条,我明白了无论多大年纪,做了错事都是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年龄小的也是要受到专门的矫治教育。”

    此次“订单式”普法有效提升了校园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了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下一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通过“订单式”的法治输出,拓宽送法渠道,切实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贡献检察力量。(来源: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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