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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王宁 薛超龙 黄文静)4月1日,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全面学习、宣传《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在小路口、赵堌堆、黑虎庙三个沿黄乡镇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在黑虎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莹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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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县司法局、县水务局、梁山县黄河河务局等单位分别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对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重点围绕实施一周年开展系列活动安排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把宣传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推动黄河保护法进一步落地实施,一要思想认识再提高。要深刻理解黄河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宣传工作再强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利用“环境日”“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和普法力度,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群众积极性,畅通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渠道,让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落地生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和习惯。三要执法工作再提升。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扎实做好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和防洪安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工作,不断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升监督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准确把握法律实施重点,加强黄河流域的保护工作,突出水土保持,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突出水污染防治和节约集约用水,转变和优化生产生活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监督、代表工作,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让黄河保护法落地生威;要保护传承好弘扬黄河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承载的深厚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讲好黄河故事,传承黄河记忆。

    四级人大代表在小路口镇、赵堌堆乡黄河搬迁社区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参观了黄河法治文化广场。梁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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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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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法治文化广场照片

    (供稿:梁山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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