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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鼓楼区法检“两院”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郭兴 通讯员 张作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法检“两院”协作,凝聚司法合力,共同推动“两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3月22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和福建省福州市鼓楼检察院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暨签约仪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等出席会议。并且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凝聚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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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签约现场 张作安摄影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表示,区“两院”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标志着开启了更加规范常态交流协作的新篇章。并希望:树牢共同体意识。聚焦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要求,以共商达共识、以共识促共治,合力服务保障大局发展、破解人民群众关切的司法难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发挥好平台作用。两院交流会商是谋大局议大事、抓落实促发展的重要平台,要用好平台、及时会商解决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强办案衔接与制约配合,促进“两院”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深化共治共享。加强各层面的沟通交流、协作联动,不断拓宽法检协作的渠道、领域和范围;积极拓展在干部互派、同台练兵、同堂培训等领域的协作共享,以更高质效协作,推动两院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鼓楼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表示区法院与区检察院首次召开法检工作交流会商会,并联合制发司法建议及检察建议的工作指引,是共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检进一步凝聚法治合力,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坚持能动司法,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的探索实践。并提议:要深化理念互通,凝聚更多司法共识。要紧紧围绕政法工作的共同目标,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福建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工作交流会商会精神,通过交流会商会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法检“各尽其职、配合有力、互相促进”工作要求。要深化难题共解,推动法检会商常态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应对司法实践难题共解的水平,切实把会商成效体现到一条条协作举措、一个个案件办理中,着力将会商成果转化为推进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要深化建议同办,力求发挥“1+1>2”的合力效果。要善于发现实施中的共性问题,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作为“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执源治理、促进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发挥法检同办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力求达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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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两院 “双建议”机制交流会现场 张作安摄影

     

    下一步,鼓楼法检“两院”将根据本次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持续增进沟通合作、协同配合,共同解决“两院”工作开展中的薄弱环节、问题短板,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的司法需求。(供稿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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