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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零跑腿” 陕西榆阳法院“隔空执行”获锦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苏凯旋 于超)“榆阳法院办案真快啊,服务也真好,立案执行一趟都不用跑,半个月就把钱执行到位了……”

    如果说生活中有“双向奔赴”,执行工作中又何尝不是呢?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为河南籍农民工提供邮寄立案服务加速执行,20名河南籍农民工拿到工资款后激动不已、致电赞誉,并从河南向榆阳法院邮寄来一面印有“为民工维护权益,坚持正义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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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籍申请人给榆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寄来锦旗


    被执行人广东省某公司承包榆林某工程,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等20人系河南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处从事劳务工作。施工完毕后,被执行人拖欠20名农民工劳务费用未付。该20人集体向榆阳法院提起诉讼,榆阳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累计支付20名农民工工资款18万余元。

    因本案申请执行人均在河南,前往榆阳区立案执行路途遥远,于是向执行局电话咨询立案事宜,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当事人可选择邮寄立案,并告知邮寄立案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20名申请执行人委托律师为其代理立案,几日后,立案窗口收到这批系列案件的立案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当即立案执行。

    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迅速致电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要求其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获悉情况后,赶紧将欠付申请执行人的劳务费用汇入法院执行工作局账户内,未扩大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执行局收到执行款后,及时兑付到20名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

    本案中,邮寄立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立案需求,既实现了当事人立案“零跑腿”,也最大程度上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整个执行过程中,法院隔空执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未进法院、未见法官,从准备邮寄立案到拿到工资款,前后仅用了15个工作日。
      一直以来,榆阳法院始终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意识。下一步,榆阳法院将继续落实好邮寄立案举措,并以点带面做好执行立案服务整体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供稿单位:榆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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