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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市委依法治市委出台一号文件推进综源治理执行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榆法委发〔2024〕1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榆林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全市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

    《实施办法》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起草,相关联动单位讨论研究,并经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晓光签发实施,对推动和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立足榆林实际和“府院联动”情况,提出五大项40条具体措施,涉及全市公安、不动产、税务等35家执行联动单位,明确了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细化了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践性。

    《实施办法》指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市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综合治理大格局。

    《实施办法》明确,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协作联动考核机制,加大通报、考核、问责力度。推动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工作机制。整合完善主要财产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加强全市“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拓展查控系统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协作联动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要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执行规范制度体系、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机制、执行案件督办机制、执破有序衔接工作机制、司法救助制度、责任保险体系,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行队伍建设、执行舆论宣传引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执行案件源头化解,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实施办法》强调,榆林作为陕西“能源化工”排头兵,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造“最讲信用城市”。各级各部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抓好贯彻实施,确保到2035年顺利完成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供稿单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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