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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首个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建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3月22日,由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发起,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秦岭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等6家单位共建的全省首个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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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仪式现场


    据悉,商洛市全域均位于秦岭南麓保护范围内,全市法院在致力于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过程中,高度重视通过“碳汇赔偿”全面修复秦岭生态。2022年9月,辖区洛南县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首次在全市环资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修复方式,突破了既往仅仅补植复绿等传统修复生态的单一局面,树立“碳汇赔偿”司法理念。

    为将该理念推广普及,洛南县法院积极能动司法,大胆探索创新,联合6单位共同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司法协作机制,以“府院+高校”共建协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合力护航秦岭生态“碳库”,以协同联动催发秦岭生态环境盎然生机。

    按照《碳汇赔偿协作意见》,协作单位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碳汇赔偿联动平台体系、信息共享机制、联合调研和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

    协作单位一致认为,要以秦岭南麓森林碳汇为依托,实施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协作单位合力,能动司法,主动作为,融会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行政执法、刑事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及高校智库专业力量,秉承共治、共建、共享理念,为秦岭南麓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供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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