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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为群众点亮讨薪维权路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谢传真)“拖欠工资确实是我们不对,我错了,我向他们真诚道歉。” 3月18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周某忏悔道。

    据悉,2022年6月,罗某某等三人在犯罪嫌疑人狄某、周某合伙成立的养老产业公司某“康养小镇”项目务工,截至2022年10月,该公司共拖欠三人工资4.43万元。罗某某等人向相关部门求助后,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督促,二人仍拒不支付。2023年6月,夷陵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狄某、周某被抓获归案。因公司经营不力,资金周转困难,取保候审期间,二人在支付5000元工资后逃匿。2024年2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确如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无力经营”,但被拖欠的工资不能不讨。假如一诉了之,虽然嫌疑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但拿不到钱,依然不能解决劳动者的实际困难。为维护罗某某等人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承办检察官耐心和狄某、周某释法说理,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同时及时向其家属做工作,劝其尽快帮忙偿还欠款,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最终其家属筹集3.93万元代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罗某某等人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谅解。

    3月18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就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在听取案情介绍和充分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狄某、周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下一步,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确保专项行动有落实、有进展、有成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护民生”的实绩彰显司法为民初心。(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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