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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企业与乡村“强强联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郑燕飞)“不愁种子,也不愁卖,真是太好了。我们会全力做好大米品牌,为村集体实现可持续经营效益。”3月26日,在某公司与江西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人民政府的乡村振兴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代表、万龙山乡茅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谭新萍对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某公司是大型省级国有粮油企业、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万龙山乡是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有独特优越的土壤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的坚实基础。根据协议,某公司通过“粮安民安”公益基金,向万龙山乡政府捐赠可供3000亩种植面积的种子,在万龙山乡茅店村试点种植,为村民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并收购成熟粮食。双方共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将安全、优质的粮油产品打响该大米品牌,推向全国市场。

    据悉,“粮安民安”公益基金是由该公司联合南昌市红十字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的成立,源于萍乡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萍乡市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时发现,该单位和某粮食分公司对违规流转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储备稻谷负有侵权责任。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办案中,粮食总公司表示愿承担替代性履行责任。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萍乡市检察院与该公司多次磋商,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公司管理,完善粮食管理制度,并创造性提出通过建立专项公益基金,来履行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意见。

    该公司积极采纳,投入资金400万元,成立“粮安民安”专项公益基金,用于耕地污染防治、粮食安全研究、食源性疾病群体救治等公益活动。

    今年3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发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严厉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全面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内部治理三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结合本地种植情况,为该公司与万龙山乡牵线搭桥,促成双方签订了乡村振兴合作协议。

    “这次合作,既能让专项公益基金充分发挥作用,助力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同时,企业也借助万龙山茅店村特殊的自然资源优势,提高优质粮食产品的生产质效,扩大品牌效应。”萍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雄伟说。“希望以这次合作为起点,在保障粮食安全、保障惠民富民等方面贡献更多力量。”该公司董事长表示。(供稿单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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