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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先生代表了什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15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12月19日,本来是一个值得所有中国律师铭记的日子。

    1979年12月19日,刚刚组建3个月的司法部以(79)司发公字第1号印发《司法部有关律师工作的通知》,标志着中断了22年的律师工作开始恢复。

    然而,谁也没想到又让人震惊的是,对律师最亲的江平老师却在44年后的这个日子告别了全国律师。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江平老师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与世长辞,享年94岁。

    其实,还有9天即12月28日,正是江平老师的94岁生日。对律师来说,江平老师的离去无疑又给这个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份寒气。

    惊闻江平老师与世长辞的噩耗,无数法律人深感震惊而悲痛。于是,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最深切的哀思。一时,微博破圈,微信刷屏……

    实在无法理解,怎么一个小手术就要了江平老师的命呢?怎么老天爷就不保佑这位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的泰斗呢?怎么就不让江平老师继续完成自己的“第三个五年计划”乃至“第四个五年计划”呢?

    与江平老师相识三十余年,如果说起对江平老师的印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下面这三个字。

    一是“理”。这是所有听过江平老师演讲的人的共同感觉:讲究条理、揭示法理、追求真理。可以说,江平老师的演讲,无论是授课还是致辞,都是这样始终如一的风格。所以,听江平老师的演讲,是美好的感受,更是美妙的享受。

    二是“礼”。江平老师之所以让人敬佩与崇拜,除了学问,就是因为江平老师的为人为师风范。可以说,无论是对同辈还是对晚辈,无论是对同行还是对学生,江平老师永远是彬彬有礼、和蔼可亲。尤其是我本人,无论是我在《中国律师》还是在《民主与法制》,无论是我个人还是有关晚辈特别是律所的事情,江平老师向来是有求必应。为此,我还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我给江平老师“派任务”》,说的是为地方律协培训请他授课的有趣经历。

    三是“立”。在我看来,江平老师的人生其实就是传道的人生。无论是当教授还是当校长,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人大,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论坛上,他永远是呼吁和建言。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永远在呐喊。是的,呐喊也好,演讲也好,建言也好,献策也好,都是在为依法治国而传道。所以,江老师所主张的就是为了传道,就是为了传授法律常识,就是为了传播法学理论,就是为了传达法律思想,就是为了传递法治理念,就是为了传承法律文化。

    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江平老师对律师是最亲近、最理解、最关心的。只要是律师行业的培训交流,江平老师肯定是大力支持;只要是律师行业的急事难事,江平老师一定是大声疾呼;只要是律师行业的改革创新,江平老师必然是大加赞赏。

    这些日子以来,许许多多人都在悼念江平老师这位“法学界的良心”,都在怀念江平老师这位法学界的泰斗,都在追念江平老师这位法学家的代表。文章或长或短,但都饱含深情与真情,既表达了哀思,也表达了感恩,更表达了崇敬。

    在我看来,所有这些表达,绝不是一般的怀念,而是一种深刻而丰富、深远而亲切的寄托。而我们怀念江平先生,究竟在怀念什么呢?或者说,江平先生到底代表了什么?

    是对江平先生的学富五车表示敬意吗?是,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在中国法学界,能够达到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专家学者还有不少。尽管江平先生被誉为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但江平先生受到法学界内外的一致赞誉,绝非只是其学富五车所代表的学识才华。在我看来,大家赞誉和怀念江平先生的,一定是比学富五车更重要、更紧要的见识与胆识。

    是对江平先生的著作等身表示敬佩吗?是,但又不完全是。作为一位学者,尤其是跨越十年浩劫的法学专家,实现著作等身似乎也是应有之义。江平先生是这样,许多专家学者也是这样。毫无疑问,作为一位享誉海内外的法学大家,不管是自己主编的专著还是学生整理的论著,无论是演讲录还是回忆录,江平先生的学术成果达到著作等身,显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大家之所以对江平先生表达共同的怀念,是因为大家敬佩的绝非只是其著作等身这样的学术成就。在我看来,一定还有比著作等身更深刻、更深邃的成功与成就。

    是对江平先生的桃李天下表示敬重吗?是,但又不完全是。因为对一位老师尤其是执教70年的大学教授来说,桃李满天下是一种可能性,更是一种必然性。同样,其他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还是专注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都可以达到桃李满天下的成就。但是,全国各地各个方面对江平先生的敬重,绝非只是因为江平先生桃李满天下而交口称赞。从江平先生执教与传道的历程来看,江平先生固然获得了桃李满天下的有口皆碑,但一定还有比桃李天下更崇高、更崇敬的赞誉与声誉。

    是对江平先生的名扬四海表达敬仰吗?是,但又不完全是。对一位学者来说,只要拥有高深的学术成果与学术品格,加上完美的表达能力,实现著作等身与桃李天下,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正如启功先生题写的北京师范大学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那样,因为行为世范而成为名扬四海的大家,显然也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在我看来,江平先生的名扬四海,既因为他的学术成果,更因为他的演讲天下。众所周知,江平先生的演讲,既传授了法律常识,也传播了法学理论,还传达了法律思想,更传递了法治信仰。所以,大家对江平先生的怀念与敬仰,绝非只是他的学术声望,一定还有比名扬四海更全面、更广阔的影响与口碑。

    那么,大家共同怀念与悼念江平先生的到底是什么呢?

    现在,走过大街小巷,走进机关学校,走到公园桥梁,映入眼帘的就是我们每个人耳熟能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板标牌。猛然之间,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原来大家共同怀念与悼念的,是江平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呼吁和呐喊。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关社会层面的八个字“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正是江平先生的终生追求和毕生呐喊。

    江平先生是我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引领中国民商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作为负责人,他牵头组织了《行政诉讼法》和《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专家,他参与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等诸多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当然,江平先生对自由的呼唤、对平等的呼吁、对公正的呼号、对法治的呐喊,才是让全社会乃至全国各地法律业内外共同怀念的最大理由。

    江平先生代表了一种对自由的呼唤。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社会活力之源,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共同价值理想。江平先生说:“我的一生有两个东西,一个是只向真理低头,一个是自由高于一切。”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了私权的法律保障,更为了我们共同期待的“法治天下”,江平先生从没停止过对自由的呼唤。

    在我们大家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不是少数人的、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而是绝大多数人的、实质上的、真实的自由;不是凌驾于社会利益之上的、绝对的个人自由,而是受到法律和规范制约、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自由;不是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承受能力的自由,而是与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相适应的自由。无论是演讲还是授课,江平先生始终如一呼吁的就是这样的自由。

    江平先生代表了一种对平等的呼吁。平等指的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乃至平等发展的权利。在中国这样一个有过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国家,对平等的渴望和呼唤,是我们人心深处最为活跃的力量。编纂《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者的梦想。现在,梦想终于成了现实。在许多次参与起草《民法典》的进程中,江平先生一直主张:平等既是民法的核心,更是民法典的主轴。江平先生呼吁的平等,既包含了权利平等、义务平等、责任平等,也包含了市场准入的平等、资源分配的平等、市场义务承担的平等、市场权利保护的平等。只有这些平等全部组合在一起,才可以说真正体现了民法的平等精神。

    这里所讲的平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可谓异曲同工。这是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平等,不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绝对平均主义;这是实实在在的平等,不是落在法律字面上的“形式上的平等”;这是要让人人都能公平行使社会权利、履行社会义务、分享社会成果的平等。江平先生一如既往呼吁的就是这样的平等。

    江平先生代表了一种对公正的呼号。所谓公正,主要是指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法治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古往今来,人类追求的幸福生活,只能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江平先生对律师最亲,也最有托付。他始终主张,一个好律师应具备使命感与正义感。

    我最后一次见到江平先生,就是2023年9月23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分院揭牌仪式暨京都刑事辩护专业化高端论坛。我印象中,这是江平先生生前最后一次对律师制度进行定位与评价。他说,律师就是现代文明的一个产物、一个呼声、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所以,律师是现代法治文明里面的一颗宝石。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是一支创建现代文明审判、文明法治的重要力量。许多律师印象深刻的是,呼格吉勒图平反后,江平先生为其撰写的墓志铭,让法律人震撼。这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公平公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不只是强调机会平等和程序正义的公正,而是兼顾结果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种程序的公正。

    江平先生一直在为司法公正而奔走呼号,他一直认为司法公正的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都能够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里面感受到正义。

    江平先生代表了一种对法治的呐喊。众所周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只有当法治真正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自由、平等、公正才会有安全可靠的避风港。所以,法治才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中国的知识分子有“中国梦”情结。作为改革开放年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开拓者之一,江平先生也有自己的“中国梦”——“我的中国梦是法治天下”。他始终主张——“法治最重要的是理念。依法治国很重要的思想就是要有法治的理念。没有法治的理念,就没有法治的存在。”

    江平先生的一生,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演讲台上乃至在立法活动中,他的授课演讲乃至呐喊都与法治相连。以制度改革为例,他不仅担任过一系列重要立法的起草专家,为《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物权法》等立法,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在法治理念的传播上,江平先生同样是不遗余力。无论是收入江平自选集《私权的呐喊》中的论文、演讲、访谈、书评还是参加各种学术研讨活动,无不凝聚了江平先生对“法治”的思考和执着。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有一块江平先生题写的“法治天下”碑,已经成了出镜率最高的文化景观,也成了“法大文化”的重要象征。

    2018年,正值改革开放40年纪念。当时已经88岁高龄的江平先生在谈到“法治天下”的梦想时,依旧那么充满信心:“要实现我的中国梦,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还需要我们在政治制度上、法律制度上和其他各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诚哉斯言。江平先生的呐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法治,都是有根有据、有的放矢的。这个法治是立足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不是广场上的雕塑、柜子里的花瓶,而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体现人民意志、保护人民权益,让法治成为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强柱石。

    总而言之,无论是江平先生的呼吁和呐喊,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张与落地,都显示了全社会的共同认知。因为从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们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指向一个生机勃勃的现代和谐社会。

    江平先生的讣告发布后,一度冲上百度热搜榜前三。由此可见,社会各界对这位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已经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怀念、同声的悼念。

    在我看来,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同声怀念江平先生的,既是一种比学富五车更重要、更紧要的见识与胆识,也是一种比著作等身更深刻、更深邃的成功与成就,还是一种比桃李天下更崇高、更崇敬的赞誉与声誉,更是一种比名扬四海更全面、更广阔的影响与口碑。

    由此而来,江平先生的“中国梦”——法治天下,也就自然而然有了更加清晰的答案。为实现这一梦想,江平先生终其一生,从未停止——那就是对“自由”始终如一地大声呼喊、对“平等”一如既往地积极呼吁、对“公正”一以贯之地奔走呼号、对“法治”持之以恒地摇旗呐喊。

    江平先生千古,江平人格永存。

    (本文作者系刘桂明,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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