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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缔造基层治理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江汉实践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2-15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不仅为基层治理奠定了理论基础,也推动历史经验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下实现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治理的重大经验,既具有社会治理的一般特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以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防范社会矛盾风险外溢上行为着力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倾力打造精管善治的平安江汉,在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施和中国式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丰富的基层治理实践经验。共同探索基层治理中矛盾纠纷妥善化解难题的求解路径,实践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基层治理改革发展方向具有典型探索实践意义。


    一、坚持党建引领,“红色引擎”赋能基层治理新路径


    江汉区委将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作为“一号工程”和“书记工程”,通过“家门口党建”工程、下沉党员、楼宇党建等方法,使党组织与居民生活的物理空间深度融合,实现党建“红色引擎”驱动下的社会治理高效运转。

    近年来,江汉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进一步夯实党在社会建设中的领导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突出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创新,调整优化网格管理单元与居民小区的最大程度重合,应建尽建小区党支部。通过支部建在小区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有效破解了住宅小区仅靠市场和社会力量难以达成有效合作的难题,为基层党组织动员和组织群众提供了有效载体。规范建立党群服务驿站,做实小区治理“三级响应”机制,坚持“小社区、大服务”理念,充分激发调动居民参与小区自治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依托“江城红领驿站”线上线下平台,为集聚区企业提供助餐、助医、助学、助岗、合规等公共服务,用党建温度助燃企业发展热度。2022年至2023年期间,江汉区委在唐家墩街道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加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基层治理的探索实践,以现代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全新模式成功破解唐家墩街道的城中村拆迁难题,仅用一年多时间就完成原来二十年都无法有效破解的城中村拆迁项目。


    二、健全制度机制,“生态协同”构建服务保障新格局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借鉴,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规范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推动区域内各类组织在融合中共治、在共治中发展,助力打造服务保障新格局。江汉区优化调整社区规模,动员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融合社区治理力量,细化网格管理功能,实行清单工作制度,对标落实日常巡查、基础采集、隐患报告、简易事项办理等管理服务工作,统筹使用街道各方面人员力量,推动管理和服务更加贴近基层人民群众。

    通过区域化党建,把区域党组织凝聚成有机整体,有效克服了区域党组织资源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围绕街道中心任务和各方关注的项目征收、老旧小区改造、卫生环境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专委会成员自身职责和行业特点,以专业资源对接专业需求,在物业管理、平安建设、环境文化营造等领域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搭建服务平台,将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社区客厅”,就社区邻里工作、重大项目及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决议,引导群众主动上门提出“微心愿”“微诉求”。社区根据居民反馈定期召开“邻里汇”,确定“微项目”,切实以群众自治带动社区治理,真正营造居民有需求、党员必响应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共享平台,“物业城市”铸就资源聚合新品牌


    江汉区率先启动“物业城市”治理模式探索,打破传统治理的局限性,统筹人防、物防、技防多元素共治力量,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区级层面条块分割、多头治理、系统性欠缺、信息化滞后等制约社会治理提升的问题。“物业城市”是将城市整体视作一个“大物业”管理的“小区”,通过引进一个市场化的“大物业”,来实现一批群众需求的“大服务”。政府负责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考核验收,确保项目不偏离社会公益性的定位;企业负责提供公共空间美化、基础设施维护、风险隐患排查等服务,克服了以往治理结构的政府、群众二元体系带来的负担大、效率低、行政成本增加、群众获得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政府赋权企业横向联动多个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一体化运营,将分散在各街道、各部门的人力、物力、公共资源打包集中在城资公司,解决多头管理效率不高问题,使服务成为基层治理的主题。

    整合资源构建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自我决策和自我调适能力,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为解决日趋复杂的工作任务和矛盾问题提供了探索经验。“物业城市”模式下,老旧小区突破了传统物业费用测算逻辑,通过小区、社区、城区服务的重新解构,让城区的公共服务延伸到小区单元门前,推动了“三个一点”的落地——通过政府出一点、老百姓给一点、经营补一点,最终实现居民满意度提升至85%以上、小区热线投诉量下降70%、小区居民付费率上升70%的成效。


    四、建强综治队伍,“江汉管家”开创志愿服务新模式


    建好用好“社区书记沙龙”平台,形成卓有成效的传帮带机制,不断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法治素养,持续提升持证社工比例,为基层综治工作的创新发展筑牢扎实的人才基础。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的“自治”作用,依托“江汉管家”打造基层治理“全周期管理”链条。江汉区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坚持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江汉实践,贯彻群众路线,组建18000人的“江汉管家”队伍,打造一支“平时好用、战时管用”的群防群治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做到“四个结合”——固定守控和流动巡控相结合、平时和战时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通过群防群治、共建共治方式,强化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构筑了群防群治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的严密防线,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资源整合新突破。“江汉管家”作为一支活跃在基层的志愿者队伍,在基层治理中与司法、社区等力量抱团,组建了坚守一线的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在社会治理中不断延伸触角,全领域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协调联动解决实际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创了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新模式。


    五、发动群众自治,“共同缔造”做强凝心聚力新标杆


    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深度、广度,有利于社会自治水平的提升,群众自治是根本实现路径。江汉区整合资源,联动联调,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动,形成了“组织强、队伍专、业务精”的专业性调解格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员扎根基层、群众基础好的优势,通过建立由司法所所长、社区律师、人民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等成员组成的“流动调解室”,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配齐配强矛调中心力量,推进街道体制改革后综治中心职能调整,从制度层面、机构职能设置方面统筹推进矛调中心建设。

    立足街道治理中枢定位,充分整合街道机关科室以及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纵向形成“街道—社区—网格”的治理链条,对重大风险隐患、涉利益群体事件,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实现“全链条”增力。其中,八古墩社区作为国家首批“完整社区”创建试点,用好“共同缔造”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街区一体化智慧管理、以“新”带“旧”完善“一老一幼”服务设施、“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区治理与文化塑造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获住建部调研专家组高度肯定,评分全省第一,该模式将在更大范围加以推广。

    江汉区司法局依托原区法律援助中心、各街道司法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功能上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行政复议、法治宣传等服务于一体,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实现了让群众“一个门进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便民目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社区层面,开展小区治理“月月谈”“邻里夜话”等活动,搭建民事民议平台,切实解决社区居民群众身边急事、难事,提升群众自治水平。充分发挥“红色工作队”(即“两长四员”: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卫生委员、治安委员、文体委员、物业房管员)的作用,收集问题、梳理民意,以小区为单位分别建立问题清单,真正把群众所盼的变成我们要做的。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法建设、垃圾分类、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油烟扰民等一大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难题得以有效化解。


    六、拓展智慧应用,“综治算法”探索数智治理新模式


    以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建立更加精细精准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江汉区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加快社会治理智能转型升级,利用区块链技术,持续打造“江汉智慧大脑”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实现对各类事件实时监测、分流处置、跟踪问效,形成“一屏管江汉”的智慧社会治理模式。加快社会资源数据整合,夯实数据底座,认真落实各类信息收集采录,全面推广“新警综”“数字派出所”“警辅通”App全警全应用,逐步实现“数字+防控”“数字+服务”“数字+交通”。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自建“江汉网格服务平台”,形成政府端、网格员端、居民端协同治理网络平台,居民微信端突破20万户。探索“互联网+巡更”模式,加强安保队员巡逻管理,提升巡更效率,充分发挥安保队员职能。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开发拓展更多物业城市场景应用。

    智化“综治中心”调度机制,在全市率先建成街道级综治中心,整合群众议事、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家事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外籍人员服务等功能,设置“一厅一室六部四中心”,联合综治、公安、司法、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共同承担信访维稳、治安防控、矛盾调解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落实“用科技”的举措,促进轻应用的开发,充分发挥智能化软件在辅助业务办理中的作用。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推行案件登记、流转、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线上服务。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中心在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统筹各方力量的作用,将管理服务前置,运用“721工作理念”(即争取使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使服务为民、管理为民、执法为民在基层一线得到更有力的彰显。


    七、聚焦矛盾源头,“防治并举”打造平安建设新样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街道、社区矛调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江汉区立足街道实际,街道矛调中心通过实体化运作,发挥“指挥中心”功能,践行“一站式”服务理念,实现居民矛盾诉求有地方找、有人听,合理诉求能办理、矛盾纠纷能调解,法律服务能提供、心理疏导能跟上。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街道、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升级打造“流动调解室”,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深化访调、公调、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成立民办非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社会力量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可能性。

    社会组织作为与政府“公权力”对应的“私力量”,在弥补政府职能缺失、补充公共服务力量上具有独特优势。加强预防和化解工作,从源头及时疏解,防止矛盾累积。江汉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对诉讼程序的推动作用,引导和激励特邀调解员在调解未成功的案件中完成部分诉讼准备事务工作,打造出了“法言她语”诉调对接工作室、民营企业诉调服务站等诉调对接品牌,诉调融合效果显著,切实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商会组织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和工商联的商缘、地缘和人缘优势,与法院形成优势互补,使“民间智慧”和“专业力量”充分结合,不断拓宽和畅通民营企业解纷渠道,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助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司法保障,有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企业发展良性互动、紧密衔接。


    八、规范综治考核,“评鉴算力”建立科学考评新标准


    通过完善考评激励制度,提高相关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参与度。探索建立“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融合网格员、楼管员的职责,制定岗位考评细则,每季度末召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对物业服务考核,对网格员开展星级评价。出台《江汉区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促进基层治理创新。在打铜社区、青年社区、东民社区、舞台社区、西桥社区等社区文明实践站试点实施“爱心时间银行”,引导志愿者认领服务岗位、分享服务故事、共商社区大小事,通过给志愿者发放积分存折,设置红色积分榜,以服务积分兑换奖品,提高积极性。创新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


    九、营造文化氛围,“清朗新风”推广现代治理新理念


    弘扬文明新风,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从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基层治理新理念。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街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工作制度,组建一团多队(宣讲团+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微论坛”,用小故事讲好大道理,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通过“航吭”平台、网格微信群、社区微邻里等形式宣传党的政策方针,利用街坊阅读室、青少年空间、妇女之家、家门口的老年大学提升居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宣传功能,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红色文化宣讲、邻里守望、文明引导、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充分挖掘江汉区红色文化资源,抓好典型宣传和示范引领,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构筑“文化江汉”标签。


    十、建立长效机制,“民呼我应”贡献矛盾化解新方案


    探索“民呼我应”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江汉区率先推行“席位制”街道综合治理机制,打通城区治理最末端,推进基层治理精细化,赋予街道办事处牵头抓基层治理的统筹调度权,推动形成问题发现在街道、执法力量下街道、治理资源进街道、组织指挥听街道的综合治理新模式。运用“民呼我应”工作机制,通过快速发现、快速获取、快速解决问题,坚持群众吹哨、党员报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退休职工、社会能人、先进模范等作用,聚合社会各类人才,重点用好专家队伍、业务骨干和社会公益人士,组建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同时,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群众诉求,管理保障“民呼我应”信息平台运行,做好平台受理派遣案件和社区上报群众诉求的分流处置,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好群众诉求的回复,群众需求得到了更好的回应。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拓展心理疏导服务方式,并依托第三方智能心理测评系统,以“公务员、医务工作者、企业员工、学生、社区居民”五类群体为代表,开展抽样式心理测评,从而实现对社会心态的精确分析和掌握,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植社会基层,立足我国国情,充分汲取群众的智慧,在实践中历久弥新。未来亟待有更多扎根本土的理论创新和探索,在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和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程中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委书记 李湛,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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