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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崂山法院特邀调解员高效化解2起合同纠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李延 通讯员 李祥)为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近年来,青岛崂山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特邀调解工作室,通过将特邀调解组织“请进来”的模式,持续推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完善。近日,特邀调解员高效化解了2起合同纠纷,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卢某和张某代表某园林工程公司向某建筑材料公司订购价值40余万元的水泥,两家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某建筑材料公司为防止交易风险,要求卢某和张某作为共同买受人在供货合同上签字。某建筑材料公司按约定交付了足额水泥,但某园林工程公司一直拖欠20余万元尾款。某建筑材料公司将某园林工程公司、卢某、张某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

    青岛崂山法院在立案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分配给特邀调解员吕惠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15天的电话沟通以及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某园林工程公司分期承担还款义务,卢某和张某不承担还款责任,事后卢某和张某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送锦旗表示感谢


    2020年,原告某建筑设备公司出于信任在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将公司名下的建筑设备出借给被告某绿化工程公司用作项目建设,项目结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但被告均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青岛崂山法院在立案过程中认为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更为快捷、高效,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由特邀调解员王赟负责调解工作,王赟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充分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还清拖欠的租赁费用。该方案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能缓解被告的付款压力,实现了圆满化解。

    下一步,青岛崂山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特邀调解组织的作用和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来源: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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