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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闫绪安一行在长治市调研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1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3月5日至8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一行先后赴长治市院、平顺县院、襄垣县院、沁县院和沁源县院就涉案款物清理工作、“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及“两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长治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峰陪同调研。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


    调研组先后参观了各院的涉案财物室、查阅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涉案财物的管理情况及相关工作资料,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听取了各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市院、沁县院“两房”新建地选址现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调研现场


      闫绪安指出,涉案财物清理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涉案财物清理处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眼问题规范解决,立足符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操作规程。要会同各方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积极探索创新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模式和处理方式方法,重点解决涉案财物保管、移交、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闫绪安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政治属性,要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样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案件倒查,坚决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

      闫绪安表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是服务检察办案、开展检察业务的重要窗口阵地,要把基层基础摆在突出位置,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全力以赴抓好“两房”项目建设,为检察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物质保障。(来源: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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