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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安陆法院:高效调解速结案 即时履行解心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1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瑞 胡芳) 近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烟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行义务,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 董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后,共同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因工作原因,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生活,感情日渐冷淡,董某认为夫妻感情现已破裂,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情法并用巧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沟通进行庭前调解。黄某表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全部心血,对董某仍有感情,不愿意离婚。董某则表示,夫妻矛盾较大,拒绝调解,坚持要求离婚。双方分歧较大,庭前调解失败。

    “夫妻二人是因误会生了嫌隙,还是真没感情了?”了解清楚具体情况才好确定调解的方向。带着疑问,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当日,利用双方都在场的时机,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


    调解现场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通过“唠家常”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逐渐袒露心声。黄某表示,他深知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只是因为思想较为传统,觉得离婚比较丢脸,没面子,再加上不想分割财产,不愿意面对董某的离婚诉求。

    明确调解方向后,承办法官重点与黄某展开调解工作,为其解开心结。“婚姻需要夫妻双方用心用情共同经营维护,如果为了所谓的面子勉强在一起只会更痛苦,何不好聚好散,奔向各自的美好生活。”

    经过承办法官一番沟通与疏导,黄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尤其对共有房产处置意见不一致,双方互不让步,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对此,承办法官从房屋按揭款的主贷人、实际管理、房屋现有市场价值等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分析。

    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董某于本月10日前支付黄某房屋分割费70000元,黄某收到上述款项后配合董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能动司法督促履行

    调解工作虽然画上了句号,但双方是否会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主动履行?

    为防止案结事未了,避免双方日后因为财产分割再次产生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跟进后续履行情况。调解协议签订后第二天,督促双方到法庭即时履行,现场清点交付款项。

    随后,双方前往房管局,在黄某的协助下董某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无论判决还是调解,结案不是法院工作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最终追求。、

    近年来,面对因离婚纠纷衍生出的矛盾日趋增多的形势,烟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为抓手,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做实做细能动司法,继续加大案件的当庭履行及庭后督促履行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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