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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岗位作贡献 笃行实干当先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王四发)时代催人奋进,榜样引领前行。为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山西省朔州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今天展示的是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潘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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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潘永平


    潘永平,现任朔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参加检察工作17年来,她在民事行政检察处、办公室、公益诉讼等岗位上默默耕耘、砥砺奋进。先后荣获“全省办案能手”“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最美青年岗位能手”等十多项荣誉,被记个人三等功1次,两次被评为“全市担当作为表现突出干部”,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荣获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好人物”,2023年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一项项荣誉,记载的是潘永平朴实而坚定、努力而奋进的检察故事。

     

    勤于学习 锻炼自身能力

    2007年,潘永平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朔州市检察院工作,从当时全省最年轻的律师到朔州市检察院最年轻的助理检察员,对法治的信仰让她初心不改,面对新的要求与挑战苦练内功,充分利用点滴时间从书本中学、从案卷档案中学、从前辈的教导中学,很快就完成了角色转变,高质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一百多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2013年,潘永平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转岗办公室文秘工作。从业务部门到综合岗位,刚接手就面临检察长在人代会上的《检察工作报告》等几个重要文稿的撰写,没有文秘背景就买来书籍废寝忘食地学习。凭着执着认真的精神和不服输的工作劲头,她圆满完成了一项又一项工作任务。由她撰写的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言语朴实,文字严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和肯定。

     

    担当作为 身兼数职默默奉献

    六年多里,潘永平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保质保量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确保上下顺畅左右协调,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在此期间,山西省朔州市检察院办公室获评“全省机要密码先进集体”,被最高检确定为“信息直报点”,全市两级检察院档案室全部获评“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潘永平还身兼数职,任劳任怨。2016年至2017年,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检委办主任和材料员。从2017年7月到2019年12月,在负责行政检察部工作期间,除了亲自办理和指导办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外,还同时主持检察事务部工作。自2017年至今,她还一直兼顾女检察官协会日常事务。

     

    忠诚履职 倾力维护公共利益

    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恰逢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面对公益诉讼这一全新职能,潘永平主动担当,和几位同事一起组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承担起“开荒拓路”工作。七年来,潘永平带领全市两级院公益诉讼干警,共办案1800余件,打造了多件全国、全省“首例”案件和典型案例。其中,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7件案件入选全国“千案展示”案例,8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她还注重发扬基层首创精神,结合司法实践,创新建立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互派挂职干部机制、公益诉讼磋商规范机制、公益诉讼与政协提案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函等机制,对公益诉讼办案各环节进行规范和完善。其建立的多项工作机制和办案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办理的全国首例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建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山西省检察院分别评为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无障碍公益诉讼成果展示案件”,被收录入《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直接办理或指导办理的督促缴存矿山生态修复基金案、整治“无人宾馆”安全案在全国首开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治理之先河。直接办理的督促整治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山西省检察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追光逐焰 做新时代的“多面手”

    潘永平时刻注意锻炼自己的多种能力。她勤于笔耕,在朔州市检察院“两房”建设时,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撰写《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检察文化载体建设总方案》等文章,为院党组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累计撰写各类报告、文件、调研文章等600多篇。在《人民检察》《检察周刊》等媒体发表稿件十余篇,撰写微信公众号稿件80多篇。创作了《朔州检察组诗》《清莲组诗》以及《于成龙》等主题长诗,并在《朔州日报》等刊物发表。她积极参与宣传,撰写宣传片脚本6部,编辑制作公益诉讼五周年宣传长轴,组织拍摄《以爱之名,“益”起守护》等专题片,组织摄制了微电影《消失的烈士墓》,广泛传播检察正能量。她坚持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在办案中不满足于案件办结,积极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检察办案+调研报告”等方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展现了当代检察官的情怀与风采。

    从检十七年,潘永平坚持赤子初心,将青春奉献给检察事业,不断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光和热,用努力、奋进、坚守演绎了平凡中的不平凡。(来源: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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