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人物
     法治人物
     
    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耿靖:履职为民守初心 忠诚担当践使命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耿靖,现任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主要从事以省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以及直接以山东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23年来,她从行政复议应诉系统的一名“新兵”成长为一名“老兵”,始终不变的是她对行政复议应诉事业的不懈追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应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


    山东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耿靖


    牢守初心,做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复议应诉人。“行政复议无小事”,复议案件对于耿靖而言,是每天的日常工作,但对群众来说,却是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在她看来,复议应诉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省政府的对外窗口,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她一直要求自己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面对申请人,她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回答。对于一些情绪过激的来访者,她也能够做到以笑待之、温言慰之,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许多来访群众感慨地说:“我们在有些机关吃了闭门羹、碰了硬钉子,但在你们这里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在监督过程中难免得罪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是每一个复议应诉人必须做到的。工作中,她始终把办案质量视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坚持公正廉洁办案,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曾有有关省直部门对拟撤销他们行政行为的意见接受不了,她耐心细致地做好有关部门同志的思想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敢于动真碰硬,大量违法或不当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她常常对复议岗位的青年干部讲,要做到对每一起案件讲依据不讲面子,讲党性不徇私情,让行政复议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

    刻苦钻研,做精通业务、善作善成的复议应诉人。真正爱一行,就会不断学习、思考、钻研。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她既深入案件细致研究,又能跳出案件看案件,避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不仅讲法律,更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她始终本着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百姓的口碑。

    省级行政复议应诉机关负责对全省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工作。20多年来,她先后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各执法单位授课百余场,指导各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千余件。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参与《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制定与修改,撰写《山东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指导制定《关于涉投诉举报、信访、咨询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引》等多种类型案件审理指引,有效提升了我省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锐意改革,做大胆创新、敢闯敢干的复议应诉人。作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她见证了行政复议逐步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过程,更为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面对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要求,她积极参与复议体制改革创新,2016年我省率先实现复议权集中,为中央复议体制改革和复议法的修改提供了良好范例。她注重梳理总结,积极创新办案方式,探索形成“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要案慎办”工作模式,对涉及人员众多、敏感复杂案件,件件实地调查、件件听取群众意见,保证案件办理准确。在这一工作模式的指导下,她办结的案件,质量高,效果好。

    2003年、2007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到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2009年2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在2009年省直机关开展的“学习身边好榜样”活动中被推荐为爱岗敬业典型;2014年荣获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称号。在这些荣誉的激励下,她更加积极地投身行政复议应诉事业。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置身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欣逢司法行政事业蓬勃发展时期,她将继续和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一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从更好服务大局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奋力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供稿单位: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