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今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社会参与,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原则,以“党旗红”“检察蓝”“生态绿”三色为基调,打造“益心”碑林——共护共享历史文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绘就碑林区历史文化保护新画卷。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全力绘出“党旗红”。碑林区检察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支部为方阵,将主题党日活动与日常普法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深入辖区8个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受众人数覆盖千余人。持续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依托辖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从西安事变纪念馆、交大西迁博物馆、西北大学大礼堂等文物文化场馆保护工作着手,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红色力量,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党旗红”的鲜亮底色。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点亮“检察蓝”。碑林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优势,立足碑林区文物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特色,以“检察蓝”推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成立“公益诉讼文化遗产保护团队”,利用“1+1+N”巡查工作模式,协调相关文物管理机构及各行政管理做好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巡查工作。同时,将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双进”工作紧密结合,依托“网格+”工作模式,联合各区域网格员,收集分析公益诉讼线索,不断扩大破坏文物文化遗产线索来源。
加强多方联合建设,全心守护“生态绿”。碑林区检察院联合西安市检察院、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西安城墙管委会成立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工作站,会签《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工作站实施细则》,建立“信息共享、沟通联络、办案联动、能动履职、宣传培训”等五项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5次、收到相关线索7条、开展普法宣传5次,有效推进西安城墙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相融合。联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实地探访,围绕西安城墙护城河、兴庆公园兴庆湖等水域生态保护进行工作交流,以“生态绿”赋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
下一步,碑林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核心,着力打造“益心”碑林——共护共享历史文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进一步保护碑林区历史文化贡献检察力量。(供稿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