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11月7日,一场网络暴力法治化治理研讨会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举行。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发布新作《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研究》(下称《研究》),并就如何防范治理网络“按键伤人”展开讨论。多位与会专家表示,当前分步骤、分层次地逐步推动反网暴立法较为切实可行。
论坛现场 图源主办方
近年来,从寻亲男孩刘学州、打赏快递小哥的女子,到染粉头发的学生,网络暴力带来的悲剧屡屡上演。被网暴者承受着铺天盖地的谩骂、羞辱与指责,被迫“社会性死亡”,甚至走向自杀的结局,令人触目惊心。
当网络暴力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时,如何推进网暴治理的法治化转型备受关注。 《研究》一书从网暴的典型案例与法治实践出发,全面展示了网暴的复杂成因、危害后果以及当前的治理困境,尝试明晰政府、平台、公民三方主体的权责配置,试图建构立足本土的法治化治理路径。
刘艳红发言 图源主办方
刘艳红在介绍该作品时表示,创作此书的目的不仅仅是提出和构建一套网暴法治化治理路径,更希望逐步推动我国就反网络暴力进行立法。
她分析,随着我国网络基建工作的大力推进,网民数量不断创新高,线上、线下双重社会空间的存在,以及网络匿名性等特点,不少网民会将线下的部分负面情绪或不便表达的观点发泄于线上,不利于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每当看到因网暴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时,“它刺痛的是我们法律人的神经。”
刘艳红指出,目前,我国网暴治理法治化困境包括立法分散、规定滞后模糊等,比如《民法典》《刑法》《行政处罚法》等都有相关条文可以适用。网暴治理法律体系由民事、行政、刑事等领域的多部相关文件组成,其内部价值方面可能存在矛盾——“有的侧重于发展,有的侧重于安全,有的侧重于发展和安全”,要实现统筹兼顾较为困难,不利于有效防治网暴行为。
因此,她主张推出一部全面系统的反网络暴力法,进而实现重法制、重统一的“大国法治”。此举不仅能系统性地预防、遏制与惩治网暴行为,还能在法律适用层面解决立法分散、于法无据的问题,贯穿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实现各部门对网络暴力的协同治理。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数量达1.91亿,未成年网民在网上遭到讽刺或谩骂的比例为16.6%,自己或亲友在网上遭到恶意骚扰的比例为7.0%。刘艳红建议,我国在完善网暴治理相关立法时,有必要针对防治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问题作出专门性回应,包括为未成年人设置特殊的保护、预警机制,就事先防范、事后惩治作出规定等。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在会上表示,循序式渐进式的立法更容易取得实际效果。他赞同针对网暴进行“分步骤立法”,即先从立法经验、立法智慧、立法机制的初步确立做起,逐步夯实筑牢网络暴力治理的规则体系建设,构建与之适配的治理理念。“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可信可行,且比较容易被立法机关采纳的建议。”
王四新发言 图源主办方
业内呼吁专门立法防治网暴的声音高涨的同时,也有专家认为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近日,在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举办的“如何拉开我们与网暴的距离”主题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就提出谨慎立法的观点。
她认为,如果只是为了集纳法条或者只是为了表达对严惩网暴的立场,在法律问题仍不清楚的情况下出台这样一部法律规范,极易造成对其他法律应该保护价值的伤害。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但司法系统内办理网暴案件仍面临规定不够细致,因果关系认定困难等难题,在司法实践还未积累足够的经验和案例时,制定反网暴法条件仍不成熟。
虽然有关反网暴立法的讨论存在不同声音,但在“人人皆有可能成为网暴受害者”的担忧下,如何防治“按键伤人”已然引起高度关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如果目前已有措施仍不足以防治网暴,那可考虑充实“工具箱”,出台一部专门法律,其中要重点考虑四大问题。
支振锋发言 图源主办方
一是重点打击有组织的舆论操控。在利益驱动下,当前网络暴力呈现出组织产业化、专业分工化的态势,网络水军、网络打手等通常以组织形式出现,通过同时操纵大量设备实现有组织的舆论操控。
二是对个体公民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严格分层,如针对正当批评等言论应有明确的免责甚至保护、鼓励的相关规定。
三是监管部门需加大对平台的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平台在防治网暴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平台有义务维持其构筑的维度空间的秩序;另一方面,平台具备技术实力,可通过建立样本库、模型等实现对网暴行为的前端干预。
四是在立法中应重视对网民素质素养的提升,并提出网络素养的相关要求,包括文明素养、技术素养和法治素养。“文明素养指大家能够文明上网、文明发言,这样网络生态自然就会健康很多。”至于,技术素养又称网络素养或数字素养,指网民能理解网络平台各种技术要求——比如发现不良或违法犯罪信息时能及时举报等。法治素养意味着当个人权利被侵犯时,能有意识地依法维权,寻求救济。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