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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探索交通治理新路径
    ——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安骑智治”应用为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0-16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2022年3月11日,长兴县数字法治推进会暨“安骑”智慧治理项目推广现场会(作者供图)


    道路交通安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不断探索具有湖州公安辨识度的智慧交通治理新场景新应用。“安骑智治”数字化改革场景是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该数字化项目是长兴县公安局党委于2021年对交通事故的总体形势和区域特征进行充分评估后,以“骑电动自行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切口,对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探索的一次全新突破。本文寻找了交通治理大场景下的头盔安全佩戴小切口,阐述其意义内涵,全方位展示了“安骑智治”数字化改革场景架构,立足应用成效和项目迭代方向,探索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径。

    一、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的症结点

    2022年,浙江省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1603人,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5.6%。2023年2月27日,在杭州市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时任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的王成国强调,推进重点违法精准查控体系建设,重点聚焦电动自行车等问题。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文从事故后果严重性、违法现象普遍性和传统治理局限性三个方面回答缘何“骑电动自行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事故治理的关键原因。

    (一)事故后果严重性

    2022年11月23日,中汽中心汽车安全测评专家周博雅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主办的道路安全线上研讨会上列举了一组数据:“模拟车速1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与车辆发生碰撞后,头部与路面又发生二次碰撞,不佩戴头盔的HIC值(头部损伤指标)高达1756.3,一般来说,HIC超过1700就会对头部造成致命伤害,而佩戴头盔情况下HIC值仅为235.8,也就是轻微擦伤的程度。”另据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八成为颅脑损伤。2022年,湖州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227人。2018年至2020年,长兴县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每年达1.2万起,死亡人数分别达到了39人、29人、32人,其中未佩戴头盔死亡人数分别为38人、27人、30人,占比高达95%以上。所以,推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必然选择。

    (二)违法现象普遍性

    浙江省分别于2018年、2020年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实施前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立法层面为培养并强化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意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历史形成的“无端盲从”“消极应付”等微观个体因素,“道路”“天气”“舒适”等客观环境因素的逆向存在,“不规范佩戴”的行为依然普遍存在。2022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和执法劝导相结合,推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在行动期间,浙江省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不佩戴头盔高达97.8万起。2021年至2023年,在长兴县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7万余起查处数中,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占比超过70%。

    (三)传统治理局限性

    据统计,2022年,湖州市常住人口341.3万,电动自行车在册保有量125.8万辆;长兴县常住人口68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0万辆。长兴县以占全市19.9%的人口底数,却有占全市高达24.1%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以长兴县总户口数22.9万来测算,平均每户拥有电动自行车1.31辆。显然,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长兴县老百姓出行生活的首要选择。

    现阶段,长兴县总警力约1900人,而交通专职警力为432人,且管理方法单一,无法实现安全劝导和行政执法全时段、全时空覆盖。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50元的罚款,处罚较轻使刚性执法的预防作用和震慑效果未达预期。综上,有限的管理警力、传统的治理体系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出行的迫切需求,无法匹配社会发展对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

    二、“安骑智治”项目总体概述

    2021年2月,浙江省召开数字化改革大会,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同年5月,长兴县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强化推动长兴县构建智治体系重要目标。2022年1月,湖州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全面开展“公安大脑”建设。在省市县各级部门营造浓厚数字化改革浪潮中,长兴县公安局以“科技创新现代化先行”为建设目标,从“警务创新”活动中挖掘具有可行性、前沿性的“金点子”,破瓶颈、化难题,孵化出“安骑智治”数字化改革场景。

    (一)技术体系

    “安骑智治”项目构建是以RetinaNet算法模型作为主干网络提取输入图像特征为基础,采用Keras框架对RetinaNet预备训练模型进行微调,利用特征图金字塔和聚焦损失函数分别进行特征融合和解决正负样本失衡问题。面向目标对象以候选框选取进行优化,选用Adam优化器进行参数学习。对典型道路不同视角和光线状况下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视频流图像进行训练优化后形成的检测模型,可实现对中远(小)、近(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行为的同步检测。

    (二)逻辑框架

    “安骑智治”项目由“一舱+二端”组成,分别为以情报指挥中心的大屏为呈现载体的“驾驶舱”,面向工作人员的“管理端”和面向违法人群的“服务端”。在流程逻辑上,前端卡口实时抓拍人脸并联动语音提醒;数据流传输在人脸数据底库建模分析确定人员身份,进一步形成时间、频次等关系字段的结构化数据表和等级判定标准。协同基层治理“141”平台(即“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平台)、“治惠掌心”平台,实现治理措施落实的闭环结果。

    (三)应用模块

    一是搭建“偶尔违法人员”提醒模块。为破除传统宣传教育低效局面,老百姓入脑入心不足、无意无感受教等情况,“安骑智治”项目为实现“一对一”体验式宣传,搭建“偶尔违法人员”提醒模块,实现“现场违法—后台告知—警示教育”的全流程精准宣传。在违法路口采用双语播报式教育,同步对规范骑行建立差集函数算法限制“滥报”。在违法行为认定并身份明确后,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向行为人发送一条短信进一步提醒。

    二是搭建“频繁违法人员”教育模块。为巩固交通安全整治“去存量、控增量”的工作目标,在提醒模块的基础上,设定阈值补充算法,针对“不听劝告提醒”治理的多次违法人员搭建“频繁违法人员”教育模块。通过基层四平台将违法信息推送村社网格员、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员,采取进一步电话或者上门提醒并落实措施反馈。

    三是搭建“屡教不改人员”治理模块。提升交通安全执法质效,必须坚持抓住心理对抗、情绪懈怠、无视轻微处罚的“关键少数”。升级搭建“屡教不改人员”治理模块,建立人员数据动态库,通过基层四平台推送网格交警,将简单罚款警告升级为上门或者入所方式执行处罚,建立个人诚信积分档案约束违法行为。同步将问题纳入对乡镇、村居的平安考核,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确保网格员依法履职。

    (四)治理成效

    以数字化改革“三张清单”为抓手,“安骑智治”数字化改革场景在打造路径上,坚持锁定目标、找准问题、合力攻坚,对标“重大需求”“多跨场景应用”“重大改革”三个维度,实现项目落地见效。

    一是“重大需求”有呼应。2021年11月,长兴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把“安骑智治”部署至画溪街道进行“抓点捉样”。2022年3月,在充分调研试点成效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推广应用。2022年12月,湖州市交警支队为进一步提升路面交通感知力,在全市范围推广部署“安骑”场景应用。其间,浙江省永康市、台州市等地公安机关来长兴县调研交流,立足属地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安骑智治”项目落地释放警力。2023年3月,项目组受对口单位邀请,赴青海省乌兰县公安局推广应用援建终端,部署智慧系统三套,有效提升了当地公安的交通秩序管理能力。

    二是“多跨场景应用”有承应。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骑智治”数字化改革场景,成立县智慧治理项目领导小组,印发《长兴县“安骑”电动自行车智慧治理推广实施方案》,重塑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各乡镇园区等部门协同联动的新格局。以基层治理“141”平台为轴心,在交通违法治理中融合党员先锋指数、群众诚信积分,打造出具有“未来感”的多跨协同应用模式。将推广运用纳入“治理创安争示范攻坚行动”的考评工作中,通过督导检查和月晒季考年评,确保工作落实,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流程再造”迈出大跨步。

    三是“重大改革”有效应。2022年,在道路交通守法率测评工作通报中,长兴县画溪街道头盔佩戴率由55.3%提升至91.3%,老百姓守法率显著提升。相较2021年全县交通事故死亡14人,2022年交通死亡人数降至6人,下降57.1%。2022年第二季度统计信息显示:长兴县文明诚信达标户占比91.4%,文明诚信待提升户占比2.1%,“安骑”应用在构建以自治力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和良好诚信社会中交出了高分“答卷”。

    三、“安骑智治”项目迭代规划

    长兴县公安局针对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打造了“安骑智治”项目1.0版本,该版本项目被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发改委评为2022年度浙江省信用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十佳示范案例。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多举措并举、多方向并行。为实现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安骑智治”项目在1.0版本基础上继续迭代升级,把场景应用从面向非机动车扩大覆盖到行人、机动车。


    2023年1月,由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组委会组织的第四届“新华信用杯”评选中,“安骑”项目被评选为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作者供图)


    一是坚持系统创新。在“安骑智治”项目的应用场景设计、重点板块打造上全力“冲刺”。突出“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个关键交通参与要素,以“安全出行一件事”构建为目标,在对接基层治理四平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等系统上创新接口逻辑,在打造“四治融合”管理上持续创新指标体系,围绕“行人闯红灯”“临界超速”“分心驾驶”等普发性、顽固性交通问题升级场景应用。

    二是坚持实战实效。把握改革创新标准流程,走好谋定、孵化、试点、评价、推广的关键几步。“安骑智治”项目迭代建设牢牢坚持在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上,涉老年人群体、电动自行车驾乘群体的高危事故上发力。以新一轮“除险保安”综合治理行动为载体,锚定“一平稳、两下降、三确保”的工作目标,在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培养群众安全出行养成上,翻开新篇章,见到真“实效”。

    三是坚持群众有感。坚持宽严相济,传递法治温度,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在提升算力和优化策略上要平衡好项目核心功能和周边功能。一方面,用户满意是迭代升级的第一标准,公安执法人员、社会安全员、村社工作人员等都是“安骑智治”相关用户,持续跟踪用户意见帮助产品优化;另一方面,群众满意是验证成果第一标准,通过宣传发动、成果展示,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共享交通治理现代化成果。

    (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叶静,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江明凯,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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