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理论前沿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辟新径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0-16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后开展增殖放流(作者供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下的制度创新,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截至2022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3.4万余件,占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总数的60%,成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支重要法治生力军。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在河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重点围绕破坏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四个领域”,深入落实收集案件线索、办理重大案件、修复受损环境、解决治理难题、健全长效机制、总结办案指引、发布典型案例、打造河北检察品牌“八个一批”举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截至2023年9月30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收集案件线索5081条,立案4545件,履行诉前程序4138件,提起诉讼144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专项监督蹚出了一条符合河北实际、具有河北特色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新路径。

    一、坚持“三领统筹”,全程引领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三领统筹”,把党的绝对领导优势转化为推动专项监督持续走深走实的强大动力。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领航,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并反复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专章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河北省检察机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法治之力促进污染治理修复,以能动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确保检察工作与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河北实践样本。

    坚持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党委领导是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通报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和开展情况,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河北省各市县以党委、常委会、办公会等形式听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作出具体指示要求,将专项活动工作成效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党委、人大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组织保障。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息家镇怠于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作者供图)


    坚持党组领办,“一把手”挂帅出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开军高度重视专项活动,细致审定《“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担任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专项监督活动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督导指导,先后组织召开9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地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党组成员分别包联各市,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二、聚焦“四个领域”,有效加大监督办案力度

    河北省检察机关锚定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燕山-太行山、张承坝上地区、白洋淀、衡水湖、大运河、渤海湾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四个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为服务保障美丽河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大气环境领域办案取得新突破。河北省检察机关努力克服大气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难点,迎难而上、深挖线索、积极突破,共立案738件,助推全省大气环境持续好转。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篡改在线监测数据污染大气环境案,通过“一案三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涉案企业赔偿大气环境损害费用120余万元。

    水环境领域办案取得新成效。河北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河湖海洼、库渠网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共立案1176件,其中办理涉黑臭水体案件198件,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通过公开听证督促当地建立长效共管机制,彻底解决坑塘污染反弹回潮问题,受到雄安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土壤环境领域办案取得新进展。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共立案1171件,助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衡水市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治理农用薄膜污染土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农业农村局推广生物降解地膜7000余亩,设置回收点8个,转运废弃薄膜5吨,并推动县政府建立农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转变。

    生态资源领域办案取得新提升。针对私挖乱采、非法占地等破坏生态的突出问题,河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共立案1460件。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张某非法采矿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2300余万元。

    三、落实“八个一批”,切实提升专项活动质效

    河北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八个一批”的要求,推动专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以法治之力保障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建设。

    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借助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微一端”“公益诉讼随手拍”等多媒体平台,积极发动公益诉讼观察员、志愿者,充分发挥与行政机关建立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作用,不断拓展线索来源,共收集案件线索5081条。同时,全省共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7461人,提供案件线索525条,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勇于攻坚克难,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办案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拓宽办案广度深度,共立案4545件,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河道“四乱”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的问题,坚持以诉促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推动问题全部彻底整改。

    强化恢复性司法,推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专项活动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督促修复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1.2万余亩,治理修复被污染水源地398处,治理被污染的水域面积1088亩,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098公里,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1.6万吨,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315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2亿余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大胆监督、敢于亮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理督促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部门对侵占河道长达15年的违建依法进行拆除,切实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深化协作,协同推进公益保护。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及相邻省、市、县检察机关沟通联络,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210个,为进一步构建共治、共保、共享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公益保护长效化常态化。

    积极探索实践,梳理形成办案指引。聚焦办案实践,对违法类型、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提炼总结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共发布大气、湿地、耕地、草原、森林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矿产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领域8个办案指引,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的精准化、规范化。

    注重示范引领,强化典型案例培树。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注重对重点线索的跟进指导,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河北品牌。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联合督促治理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行政公益诉讼案、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野生动物养殖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乡村生活垃圾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5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优秀案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集中发布了3批39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勇于开拓进取,着力打造河北检察特色品牌。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坚持全面性、统一性、群众性一体推进,始终把专项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使“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逐渐走进千家万户,全面提升了河北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美誉度,打造了河北检察公益诉讼亮丽名片。

    四、突显“五个特征”,彰显专项活动河北特色

    河北省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在燕赵大地掀起一场拼搏竞进、结合实际、争创特色的公益大赛,蹚出一条党政支持、社会认同、群众拥护和媒体关注的公益司法保护“河北之路”。

    党政领导关心关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送的工作信息作出批示、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或听取专题汇报等,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检察工作,为专项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河北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设计宣传海报,制作宣传视频,开通官方抖音、快手账号,不断丰富宣传形式,专项活动相关信息总阅读量超千万人次。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在中心广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小区和商用电梯等地利用屏幕循环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持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引起社会共鸣。

    坚持贴近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线索举报和案件办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量尺,立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河北省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平台招募志愿者,借助广大志愿者的“眼睛”“大脑”,积极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提升案件线索数量质量。

    发挥“头雁”效应,“一把手”带头办案。河北省各级检察长既挂帅又出征,纷纷走在办案前列,深入办案一线,通过巡山巡河巡湖等方式开展实地踏查,摸排案件线索,带头办理案件,并专门听取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持续增强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赴沧州调研时,对发现的港口煤炭装卸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现场交办,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及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及涉案企业召开磋商整改会,督促相关机关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并持续跟进监督,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加强科技赋能,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为推动数字检察战略深入开展,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强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采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开发软件、一级部署三级使用的方式,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指挥中心试运行以来,收集案源信息12323件,推送线索4274条。举办河北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无人机勘验取证大赛,全面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运用技术装备取证水平。

    河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本网作者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本网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3年第10期)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