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理论前沿
     
    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16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做好新时代的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系统观念,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统筹规划、整体布局、把握重点,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努力构建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法治人才培养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法治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加强法治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基础性是相对于为构建法治体系提供保障而言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是整个法治体系大厦的根本支撑,没有这个支撑,则大厦将倾,法治体系无以矗立,法治机器便不能运转。先导性是指基于法治人才培养训练周期较长的特点,要着眼于促进和形成未来的法治状态,对当下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前瞻性安排和发展趋势预测。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家和法学后备力量几支队伍建设,就必须牢牢把握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这两个特性。

    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系统的思维和工作方法,构建协调发展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并优化法学院校发展布局。经过长期探索和发展,我国已形成由法学学科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和从业者终身教育等制度构成的环节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这些环节之间彼此紧密关联、相互制约。新时代法学学科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扶持发展法律职业教育,夯实法学本科教育,提升法学和法律研究生教育。坚持法学学科、法学课程、法学教材建设共同推进;坚持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一体建设。特别应当注意加强法学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衔接。在构建人才培养各要素之间有机衔接联系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支撑法治人才培养的载体、法学院校的体系化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法治”,要害在于“全面”。要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适应区域法治人才需要为根本,调整优化法学院校区域布局,推进法学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党对法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健全和完善党领导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我国法学教育的组织领导体制,从顶层设计上构建起促进法学教育实现新发展的新格局。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对法学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学教育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法学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法治工作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发挥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法学专家组织的辅助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学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任务落地落实。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中国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引领职能。组织人事、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为法学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和条件。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履行好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治人才培养工程也是如此。


    (本文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 王健,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3年第9期)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