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佳)金秋九月,丹桂飘香,红叶似火,稻谷满仓。江西省永新县某村村民贺某某承包的大片田地里农作物长势喜人,当他内心充满丰收的喜悦时。一件意外的事情,让他的农作物受损严重。
“我家的庄稼都让你家的牛给踩了个遍,你要是不赔偿我们的损失,我就扣押你的牛作为补偿。”因为自家农作物损害严重,贺某某气愤地说。
“最多就值300块,多的我不可能给。”纠纷调解现场,对于贺某某提出的赔偿要求,牛主人金某某拒不接受。
赔偿8000元?VS赔偿300元?
2023年9月14日,贺某某承包的大片农田里的水稻和红薯被金某某养殖的20多头肉牛毁坏。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种植的庄稼被任意啃食、践踏,贺某某急忙报警请求派出所民警的帮助。
派出所民警介入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了争执。贺某某认为被损害的水稻和番薯作物约4亩,按往年的市场价格,牛主人金某某应当赔偿8000元作为损失费。
而金某某则认为对方狮子大开口,觉得牛只是损坏了部分庄稼,不用赔偿太多。最终,贺某某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准备起诉。
“现在正值秋收,他们辛辛苦苦一年就指着这个时间收成,所以贺某的情绪波动比较大,要通过诉讼程序费时费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这也是承办法官龙勇决定诉前进行化解的原因。
矛盾激化,调解陷僵局
“他要这么多钱就是讹人,我家牛吃的庄稼最多值300元。”调解现场,金某某对贺某某报的损失不认可,而且认为这些庄稼的损毁,不完全是自家的牛造成的。
贺某某认为庄稼马上收成,毁坏面积近4亩,他要8000元不算多,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涉农纠纷无小事。为全力护航秋收生产,承办法官龙勇主动将案件导入“五心合一”解纷平台。在“五心合一”解纷平台的调度下,承办法官龙勇联合所在乡镇干部及派出所民警组成联调小组,并邀请当地种田大户作为中间人协助调解。
“五心”化解,当场赔付
“那就让事实说话,走,我们去现场看看!”为了避免双方再次起冲突,承办法官龙勇适时提出建议。
联调小组成员与双方当事人赶赴事发现场
2023年9月19日,联调小组成员、双方当事人等一行人到达现场。水稻田里被损毁的庄稼一目了然,且此时田地里又有金某某养殖的肉牛在啃食红薯和水稻。
在现场确定了损毁的农作物面积后,金某某的态度也有了松动。联调小组成员当即在旁边的大棚里再次展开调解工作。然而赔偿数目仍达不成一致,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大棚调解现场
对此,种田大户郭亮(化名)作为中间人进行调和:“我看了一下现场情况,水稻损毁的面积大但也不是特别严重,而且红薯地大多是吃掉了红薯叶,对收成影响不大。”
村书记也做出了补充:“大家都是本本分分的乡下人,老贺一年到头种庄稼也不容易,老金养牛也是辛苦活,互相多体谅体谅,各退一步也能早点解决问题。”
联调小组成员依据实际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一番交谈过后,承办法官龙勇结合庄稼的品种、产量及诉讼风险等因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赔付贺某某损失共计1000元。
历经5个小时,这起涉农纠纷顺利在诉前化解,金某某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贺某某也自愿领回了诉讼材料,双方握手言和。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五心”合力 诉源治理升级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永新县人民法院积极审理涉农民事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和拓展司法职能,积极运用“五心合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和协作,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了及时有力的诉前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同时,通过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农民依法维权意识,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护航。
未来,永新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五心合一”解纷平台应用,在各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过程中,优势互补,相互学习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工作方法,快速促进全县三级联调队伍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的提升。(供稿单位:永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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