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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抚州启动3万元以下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吕文欣 李文涛) “我宣布,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9月27日上午,随着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有智一声令下,抚州市两级法院3万元以下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拉开了序幕。


    启动仪式现场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为期三天,自2023年9月27日开始至9月29日结束,主要是充分利用中秋节前部分被执行人返乡的执行契机,深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高效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按照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定的集中执行行动方案,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院领导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不断深化法院内部执行联动,形成全院参与集中执行行动的良好氛围,将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启动仪式现场


    行动中,针对前期排查梳理出的586件目标案件,各相关法院逐案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综合运用拘留、拘传、失信曝光等措施,不断深化财产调查,做到件件有进展、件件有落实。充分发挥“执行一体化”上下联动优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点责任人下沉所挂点法院,对集中执行行动全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并结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抚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办法》,积极主动推送查找被执行人信息、行踪,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找的力度,运用涉嫌打击拒执犯罪公诉加自诉手段,严厉查处一批涉嫌拒执犯罪案件,彰显抚州“强执行”理念。同时,对于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展现抚州执行温度。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抚州市公安局、抚州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及部分抚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启动仪式。各县(区)法院以远程视频方式观看仪式。(供稿单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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