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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通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陕西商洛法院“秦岭风暴”执行行动显成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0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琳川 王江炜)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护航商洛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陕西法院“三秦锐士2023·促公正、提效率、惠民生”系列执行行动,切实打通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7月以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部署开展“秦岭风暴·2023”执行专项行动,两级法院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创新举措、雷霆出击,及时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截至目前,共出动干警667人,执结1134件,达成和解208件,执行到位金额3769.24万元。

     

    “府院联动”化解长达13年的纠纷

    近日,在柞水县凤凰一路农贸市场拓宽改造中,商州法院利用“府院联动”,妥善处理了5户村民安置问题。

    2010年,为加快凤凰古镇旅游开发及重点镇项目建设,凤凰镇政府对辖区凤凰一路农贸市场进行拆迁拓宽改造,与毛某某等5户村民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约后,凤凰镇政府组织人员拆除了相关建筑物,按协议支付5户村民前期过渡费,但一直未安置宅基地。5户村民多方诉求无果,于2020年4月向商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由镇政府在三个月内按照安置补偿协议向毛某某等5户村民履行安置宅基地义务,并支付2018年1月后的过渡费。判决生效后,凤凰镇政府仍未履行义务,毛某某等5户村民于2021年3月向商州法院申请执行。

    为寻求解决途径,在了解群众诉求的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与凤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得知凤凰镇辖区地形属于“八山一水一分田”,建设用地非常紧缺,根本无法为5户村民安置宅基地情况后,商州法院与柞水县党委、政府、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发出《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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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镇政府和5户村民达成和解协议现场

     

    经过一场又一场座谈、一次又一次协商,执行干警也多次与5户村民促膝交谈,最终解开了诉讼群众的心里疙瘩,5户村民不再要求划拨宅基地,接受了用一次性货币补偿的安置办法。在凤凰镇政府会议室,政府工作人员和5户村民达成了以货币安置代替宅基地安置的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安置费123.3万余元,长达13年的纠纷顺利化解。

     

    “预罚款通知书”显威力

    洛南法院在开展“秦岭风暴·2023”执行专项行动中,积极能动司法,创新执行举措,向陕西某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案件协助义务人3日内履行协助义务。该公司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全额履行了协助义务,至此一起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彻底化解。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乔某某承揽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洛南法院查明乔某某在某公司有工程款未收回,法院遂向该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协助将付给乔某某的工程款予以扣留,待付款时予以提取。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公司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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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向案件协助义务人发出“预罚款通知书”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向协助执行单位陕西某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3日内履行协助义务,否则将对其罚款20万元。公司在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后,真正意识到法律不是儿戏,积极与法院取得联系,按期将应付给乔某某的10万元工程款打入洛南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法院将案款全额兑付申请执行人,该案件执行完毕。

    在司法实践中,协助义务人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积极履行协助义务,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一道难题,依法破解这道难题,是对执行法官业务能力及执行艺术水平的艰难考验。洛南法院充分调查取证后,向协助义务人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圆满解决问题,这是法院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的又一创新举措,对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提醒震慑作用,彰显了民事执行的强制性,同时也为破解“协助难”探索出了新路径。

     

    司法拘留显成效  “老赖”悔悟急还款

    “欠钱事实我认,但是要钱我没有!”面对找上门的执行干警,李某如此说。

    据了解,龙某与李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后李某拒不履行。丹凤法院执行干警在得知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驱车三小时跨市赶往被执行人暂住地,找到李某后,其态度依然强硬。面对李某的蛮横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当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时,李某依然嘴硬但气焰消了一截。在被拘留一日后,李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要求联系家人凑齐欠款,只求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最终李某委托其家人向法院一次性支付执行案款5万余元,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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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向法院一次性支付执行案款

     

    执行强制措施是推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利器,丹凤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依法用好、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以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终”案件回头看  专项行动再深化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秦岭风暴·2023”专项执行行动开展,近日,柞水法院开展“两终”案件回头看专项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围绕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企业、涉金融、涉小微标的案件,主要针对执行过程中已达成和解协议但未实际履行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的案件。利用法律手段督促“睡眠”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兑现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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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当场缴纳案款现场

     

    专项活动中,执行法官对传唤的8案8人开展集体谈话,告知其延迟履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随后逐案核对财产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偿还借款义务,其中5名被执行人当场缴纳了案款32万元,除1人因病暂时不具备拘留条件外,其余2人被给予拘留15天的司法处罚。柞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不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又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辅,让规避、抗拒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得到制裁,切实感受法律威慑力,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坚持严厉打击与善意执行并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彰显司法威慑力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全力兑现诉讼群众的胜诉权益。”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本明说。(供稿单位: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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