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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爱发“令” 助未成长
    四川汶川法院创新开展“法·家联盟”未成年人回访帮教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叶培霞 薛志忠)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巩固和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效果,帮助判后未成年人更好地走向社会,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创新推出“法·家联盟一对一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及被害人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汶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存在家庭管教缺失的问题,其家庭生活在边远牧区,法律意识淡薄,监护人忙于生计,未能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未尽到监护职责和照顾义务,导致被告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遇到矛盾不善于思考,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决定对其开展回访帮教,确保他顺利完成社区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回访中,承办法官与未成年罪犯及其家长面对面谈心,了解孩子近期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嘱咐他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并教育引导其多读书、多交流,正确看待过去,勇敢面对未来,鼓励他学习一技之长,脚踏实地,乐观向上,朝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和目标努力奋斗。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给孩子足够的亲情关爱,预防和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回访现场

     

    审判结束并不代表着工作的结束。近年来,汶川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放弃对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关心和帮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判后回访帮教,责令家长“依法带娃”,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来源: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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