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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夷陵法院:判后答疑彰显温情 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谭靓雯)“张法官、李法官,感谢你们在这么热的天还专程过来一趟,为我解答疑惑,我现在都懂了。”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A小区业主黄某某在听完法官们的释法答疑后,心服口服地说。

    黄某某是A小区的业主,因阳台、卧室漏水等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B公司之间就物业费的交纳产生争议,B公司在催收无果后将黄某某告上了法院,要求黄某某交纳欠付的物业费,并支付违约金。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小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对B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随后便联系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始终达不成调解协议。

     

    法官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交流沟通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B公司存在根本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黄某某作为小区业主应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但因B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瑕疵,且从缓和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对B公司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至于黄某某提出的房屋漏水问题,在质保期外则应当通过启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缮。最终判决黄某某向B公司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942.30元。

     

    法官上门与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解答

     

    拿到判决书后,黄某某情绪较大,对法院判决表示不满。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黄某某,并考虑到其年事已高,天气炎热,遂决定前往A小区黄某某家中对其进行判后答疑。8月9日上午,夷陵法院张法官、李法官会同营盘社区治保主任田飞来到了黄某某家中,黄某某将房屋漏水情况展示给法官们看,并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一一现场说明。张法官、李法官拿出判决书,向黄某某释明了裁判依据,从事理、情理、法理全方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对于黄某某提出的问题,法官们也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经过法官们的细致讲解,黄某某表示对答疑满意,也理解了法院的裁判结果。同时,法官们与B公司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沟通,告知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服务态度,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与解决,以充分获取业主的理解和配合。

    判后答疑是人民法院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认识司法裁判结果,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的疑问进行释明的一种司法便民举措。判后答疑工作的开展,回应了人民群众最朴实的情感诉求,最大限度地解答了当事人的疑惑,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威慑力的同时,又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下一步,夷陵法院将继续完善判后答疑机制建设,深化判后答疑工作开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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