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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家强荣获湖北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杨柳青)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荆州4个集体、6名同志光荣上榜。其中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罗家强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罗家强,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11年进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十余年来,先后在职务犯罪侦查、监所、民行、公益诉讼多个岗位工作,他爱岗敬业,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荣获江陵县“优秀共产党员”、江陵县“优秀政法干警”、荆州市“十星”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立足本职  脚踏实地干事业

    罗家强在从检路上,始终坚持走好每一步,默默无闻、精心耕耘,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他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5年,多次参与省市专案组,参与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并能保持廉洁自律,自身经得起考验;他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积极督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保障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其办理的雷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20年度全国优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还有两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他从事全新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每年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督促清理长江岸线固体废物200余吨,助力生态环保攻坚战,排查乡镇食品安全隐患50余处,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多个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该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多年位居前列。

    他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参与办理的张某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评为2021年全省民事审判监督优秀案件、2022年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近年来办理多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案质效大幅提升,民事检察工作2022年全市绩效考核位居全市第二,成绩突出。

     

    迎难而上  服从安排讲奉献

    2020年2月,罗家强刚回家探亲就被隔离在武汉,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他响应号召,克服恐惧和困难,第一时间就地下沉至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社区,同社区下沉党员组成临时党支部,参与入户排查体温、生活物资采购发放、卡口值班执勤等工作,为武汉战胜疫情尽一份力。他所在的社区因为防疫工作突出,成为当地第一批无疫情村,他也圆满地完成了组织安排的任务,在武汉疫区坚持战役44天。事后,他下沉的街道和社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在武汉疫情防控最艰难时主动担当奉献表示感谢。回到工作岗位后,他又积极参与江陵县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每月定期上门服务群众,宣传防疫和反诈知识。

    2021年汛期,他主动下沉乡村一线参与防汛工作,在河堤上坚守15天,与村民一起扛沙包、战险情,维护群众财产,受到当地干部群众好评,相关工作情况被《检察日报》转载。

     

    坚定信念  履职尽责顾大局

    罗家强理想信念坚定,工作积极主动,注重办案质量,自觉把检察业务工作融入到服务党委工作大局之中,融入到服务群众之中。他能积极与被监督机关沟通、协调,出色地完成各项检察业务,赢得被监督机关的认可,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体现检察监督刚性和价值,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价值追求。

     

    团结同志  带头学习提素能

    在检察工作岗位上,罗家强不仅自己能吃苦耐劳开展工作,还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他热爱学习,2017年以来兼顾从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断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多次在各业务条线业务竞赛中获奖,业务能力突出。2022年以来,罗家强按照院党组安排,组织单位20余名青年干警成立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并担任班长,结合最高检、湖北省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开展深入学习讨论。他不仅自己领学,还组织指导青年干警从台下听到台上讲,激发青年干警学习积极性并锻炼大家讲好检察故事、办好检察案件,活动取得的成效得到院党组肯定,受到市院领导表扬。

    他热爱检察事业,默默在基层检察院工作,为基层检察事业努力奉献。12年来,他把责任与担当装于心、扛于肩、践于行,爱岗敬业,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底线,办案质效突出。他用自己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来源: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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