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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莲湖法院:业主家房屋漏水 物业公司需要赔偿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徐一清)  房屋漏水,业主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双方却对漏水原因各执一词……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物业公司当场向业主赔偿30000元,让这起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原告陈某是某小区业主,被告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2022年7月,陈某发现家中屋顶漏水,与物业公司沟通维修赔偿事宜。但因双方对漏水原因未能达成一致,问题迟迟未能解决,矛盾不断激化。为此,陈某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对案涉房屋进行维修,赔偿房屋租金、支付家具材料更换费、拆装家具费及折旧费等费用,并免除11个月的物业费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郭富丽认真研读案卷、研判案情。为彻底化解纠纷,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她多次深入街办、社区及房屋现场,与原告、被告充分交流,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通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近日,在郭法官及枣园街办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当场向业主赔偿30000元,让原本已激化的矛盾得到彻底解决,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纠纷化解的目的在人与人心结的解开,从而达到社会的有序和谐。一件案件的办理,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综合维度上来考量,才能达到解纷的真正意义。今后,莲湖法院将继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出发点,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一面想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供稿单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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