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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

      (2011年8月30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6年以来,全区认真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全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管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适应我区建设更高水平 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科学推进法治吴中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和“吴中明天更美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据全国、省、市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决定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区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力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对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学法的重点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系统学习、熟练掌握和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继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使青少年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重视加强对城乡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外来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流动人员的工作生活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探索和创新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三、务求创新,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法制宣传形式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政府网站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继续开展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大力开展“法治镇(区、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信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全区各级各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日程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普法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人员队伍的落实。


            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区各级各单位应当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区各镇(街道)人大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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