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苏文辉 通讯员 李成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7月5日,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回访一起非法采矿罪的当事人,了解判决执行情况,并实地走访查看了采砂迹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将环境资源审判“回头看”工作走实走细。
实地走访采砂迹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现场
通过回访发现,湿地附近郁郁葱葱、池塘清澈见底。一位当事人指着湿地的一处向法官介绍,这里完成了种植湿地植物24.2亩,种植混播草3183平方米,达到了湿地原有的状态。当事人表示已认识到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自己会充当“环保使者”,身体力行向大家宣传普及环保知识。
惩罚犯罪不是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要做好案件审理,也要遵循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案件后续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面”。下一步,大荔法院将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回头看”常态化机制,按照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台账和清单严格落实案件裁判执行,做好“绿色司法”的守卫者。(供稿单位:大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