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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保护留住湿地“原生态”
    湖北当阳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王秋怡)近日,湖北当阳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举行。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和当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王健共同为基地揭牌。

     

    基地揭牌仪式

     

    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当阳市西北部,规划总面积680.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408.6公顷,2017年通过国家试点验收并授牌,2019年晋升全省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公园主体巩河水库于1974年8月竣工蓄水,是以供水为主、兼有灌溉、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库和集中饮用水源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体、抵御洪水、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公园自然风光独特秀丽,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既有银杏、苏铁、水杉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亦是中华秋沙鸭、穿山甲、虎纹蛙等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的家园。

    张磊表示,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是当阳法院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命的又一次生动实践,也是主动融入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进一步积极探索。当阳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践行“两山”理论和“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造集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元解纷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湿地公园的良性互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格局,共同呵护湿地“原生态”,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作出更大贡献。(来源: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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