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陈小玲)为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避免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现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采取三措施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违规乱纪行为。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避免明知故犯。开展学法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律、明是非、存敬畏、守法纪。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宪法》《民法典》《刑法》,明确合法、非法界限,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组织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以及各项管理规定,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规范行为准则,接受教育矫正。
二是全方位监管,预防钻空子。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基础,结合在矫通APP、大数据核查、电子定位等信息化核查手段,通过对矫正对象实名手机号在矫正期间是否离开规定的市、区开展核验。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增加适时核查次数。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及时予训诫、警告处罚并调整为一类监管,做到零容忍严处罚。
三是个性化矫正,提高自控能力。综合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表现情况,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进行针对性教育,将法律法规和违法惩处讲深讲实,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问题进行反省,增强其明辨是非能力以提高自控能力,将不必要的侥幸心理扼杀在摇篮里。(供稿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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