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胡媛媛)“你们办理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效果真好,既打击了犯罪,又对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月18日下午,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乙砚带领刑事检察部门一行到监利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学习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办案经验。座谈会由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丹主持。
此次经验分享以问题为导向,紧贴办案实际。座谈会上,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邓阳武介绍了该院办理的几起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以及法院判决结果。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在办理该类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邓阳武主任详细分享了对应问题的经验方法。
“销售金额不好确定,无法认定非法获利。”
“销售次数多,每次数额都不大,且存在现金交易情况,确实不好确定非法获利数额。我们转变办案思维,从嫌疑人购进汽油入手,查明汽油购进渠道,确定购进金额后,再乘以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非法经营数额……”
两院参会干警除了对非法经营类案件进行深入探讨,还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常规案件进行交流研讨。大家讲问题,说心得,共习“他山之石”,纷纷表示从中得到了新启发,开拓了办案新思路。
此次座谈会加深了两院友谊,凝聚了相互学习、弥补差距的共识,两院将继续互鉴互学,并肩同行,在提高专业素能上下苦力,在提升办案质效上下功夫,争取以一域之光为全市检察工作增光添彩,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添枝增叶。(来源: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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