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易小丽 王凡)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工作,提升联络工作质效,5月17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雷公法庭主动邀请安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巡回审判部分碧山村村民参与旁听。
基本案情
原告尹某某诉被告王某某、胡某某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王某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倒车时,未注意观察车辆周边情况,与尹某某驾驶的无证三轮车相撞,造成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尹某某负次要责任。
经查,货车登记车主为胡某某,但其已将车辆卖给王某某,只是没有过户。另外王某某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货车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尹某某认为王某某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造成他人受伤,保险公司理应赔偿伤者的各项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驾驶员王某某、车主胡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巡视审判现场
巡回审判
庭审前,主审法官向旁听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代表委员们充分了解案情,更好地对庭审每个细节认真监督、评议。
上午九点整,庭审准时开始。原告宣读诉状后,被告方发表了答辩意见,随后双方交换证据,现场举证质证,并就本案的焦点即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进行了法庭辩论。整场庭审活动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旁听人员认真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
法官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庭审结束后,针对代表委员们就案件审理情况提出的问题,主审法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解释,并表示下一步将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妥善审理各类案件。
安陆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安陆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不断改进巡回审判方式,努力做到就地解决纠纷,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思维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能力,做到审理、宣传相结合,实现以案释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维护安陆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贡献司法力量。(来源: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