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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安商 平等护商 善执惠商
    保定市满城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2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全喜 杨占良)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满城区高质量发展蓝图,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安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

    日前,某混凝土搅拌公司向满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某机动车检测公司给付欠款39万元及利息。满城区法院立案庭接到起诉材料后,经征求双方意见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此案。

    调解员与双方负责人多次沟通,协商调解方案,最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多方筹款,分两批给付欠款。某混凝土搅拌公司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双方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

    这起纠纷是满城区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满城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成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金融保险等专业化调解机制,积极与交警大队、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调联动,推进诉调对接,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线上延伸,把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引导企业选择更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满城区法院坚持以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举措,设立涉企民事案件绿色通道,制定包含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和诉讼服务指导的法律服务包二维码,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便利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保全、跨域立案,减少当事人尤其是异地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满城区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每一起涉企刑事案件当中,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

    被告人苏某某、李某某在未经某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合伙生产假冒某品牌卫生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假冒的纸制品被公安机关销毁。被告人苏某某、李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满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苏某某、李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获得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5万元等刑罚。

    满城区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治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近两年审结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刑事案件38件,判处被告人43人,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满城区法院将刑事审判融入工作大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阻挠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犯罪活动,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维护辖区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该院审慎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净化民间投资融资环境,维护了金融秩序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满城区法院还坚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满城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秉承“每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每名干警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为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提供高效的优质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经营。

    在办理被执行人为某公司的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人坚持扣押被执行人设备并由自己保管,以便尽快拍卖。满城区法院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某公司尚在运营,扣押设备会影响经营,不利于企业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于是积极做申请人思想工作。最终,经申请人同意,法院采取“活封”方式,对查封财产登记造册,继续由被执行人使用,优先保障生产经营。目前,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满城区法院制定《关于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和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严格遵循必要限度原则,为企业保留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护航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满城区法院干警经常走访辖区内企业,举办防范经营风险讲座,“零距离”倾听企业心声,“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一对一”解决问题,协助企业管理者更加法治化、科学化管理企业,让营商环境软实力快速有效提升,不断提升企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来源: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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