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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联合庆安县公安局和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安县内酒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2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隋伟忠)5月19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庆安县公安局和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安县内酒类经销坊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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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绥化市庆安县检察院联合庆安县公安局和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安县内酒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处理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酒类经销坊经营资质、保质期、进货渠道、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等行为。检查组对三江平原酒坊、建三江大板酒业、金玖山等酒坊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时发现几家酒坊存在着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健康证过期,经销的雪花啤酒存在外包装和啤酒瓶涂改厂家编码、销售伪劣酒等问题,当场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酒类经销坊的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对4家酒类经销坊劣质啤酒260箱进行了查封。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管理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的有力回应,担负起食品安全“守护人”的检察担当,庆安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共同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火墙”,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供稿单位:绥化市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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