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5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在刑事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安康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人,不捕84人,不捕率43 %;共决定起诉276人,决定不起诉69人,不起诉率20%。
在民事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安康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件。
在行政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安康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安康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7件、行政类立案194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6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前公告和征询意见6件。
在未成年人检察方面,今年1至3月,安康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12人,不捕率8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37个百分点;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20 %,与总体刑事犯罪持平。
此次发布的数据还包括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今年1至3月,安康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43件。其中,两级检察长办理11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32件。
安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全省“三个年”工作部署,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进一步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单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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