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全喜 杨华娟)“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为我们家解决困难!”救助对象朱某某的丈夫李某某激动地说。
据了解,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份与满城区妇联会签“检察+妇联助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联动协作,满城区妇联利用网格优势通过摸排筛查,向满城区检察院提供了五个涉及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线索,经过调查核实,为5个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点燃了新的生活希望。朱某某就是其中一位。
朱某某被同村张某峰实施强制猥亵。检察官实地走访后发现,朱某某家庭现有三人,其本人二级精神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李某某视力四级残疾,劳动能力差,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十分微薄,儿子四级智力残疾,13周岁,无劳动能力,一家人都是低保、建档立卡户,依靠种地和政府帮助勉强维持生计。
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某属困难妇女,同时又考虑到其为精神残疾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立即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同步开展审查和申报办理工作,及时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朱某某手中,并联合妇联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朱某某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
在了解到朱某某因心理创伤再次住院的情况后,检察官主动与妇联、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并与相关部门到医院探望,了解其现在病情和住院治疗情况。
经过不断磋商,满城区妇联将朱某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同时进一步按照“检察+妇联”工作机制要求,积极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满城区残联及时与精神病医院对接,每年对朱某某进行为期四至六个月的免费治疗,并为朱某某的儿子申请视力残疾学生学习辅助工具;民政部门将根据政策为朱某某申请临时救助;满城镇政府将持续关注朱某某一家的生活情况,定期给予生活帮助。一家人重新迎来生活的希望。(来源:保定市满城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