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陈小玲)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平稳、顺利融入社会,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三途径”从心出发,帮其重塑生活信心。
一是讲解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结合其主要犯罪事实,重点讲解犯罪类别构成要件,让其在思想上深刻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服刑意识,要求其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是亲情感化,给予关爱。通过走访,多次与矫正对象及亲属谈话,希望家属多给予矫正对象关怀、鼓励和陪伴、警醒,借助亲情的力量使其能够切实认清现状、明确身份、敞开心扉,在思想上、生活上照顾他、帮助他,提高矫正效果。
三是从心出发,重塑生活信心。司法所及时安排心理咨询志愿者帮助存在心理问题的矫正对象缓解心理压力,疏导情绪,改善性格缺陷、建立自信,确保其以良好心态接受矫正。(供稿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东孚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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