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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谢婷 通讯员 付鹏 文博)“谢谢你们,这些救助金犹如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们一家四口觉得生活又有奔头了,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喻某某在接到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检察院送来的8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检察干警前往喻某某家送司法救助金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活动中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喻某某是低保户,妻子患有双肾衰竭需长期透析维持生命,长女患有淋巴瘤需长期化疗,次女在上小学,家中只有喻某某务工赚钱,家庭经济状况非常拮据。在社区矫正期间,喻某某遵纪守法,服从管教,按时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尽快融入社会。

    根据喻某某平时表现,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认为喻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线索移送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该部接到线索后联合大悟县司法局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喻某某及时作出了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在救助金发放过程中,喻某某表示将继续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常怀感恩之心,积极改造,把刑期当学期,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争取早日回归、造福社会。

    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检察职责,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认真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找回本心重新融入社会,同时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为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有效的帮扶措施,让其感受到司法温暖,检察温情,勇敢面对困难,重塑开始新生活的信心,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来源: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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