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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小案精办 铺陈“人民至上”底色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1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齐宇彤)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践行人民至上、做实为民检察永无止境”的目标,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以刑事和解、多元化解等举措,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用心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在一个个“小案”中感受检察温度。

    年初以来,道外区检察院针对办理的多起轻刑案件,立足走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传统罪名的不捕不诉固有模式,积极探索多罪名适用轻刑小案精办模式,构建科学规范的羁押必要性、起诉必要性审查机制,在检察履职办案的各环节,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追赃挽损等工作。现已对涉嫌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诈骗等犯罪的20 名犯罪嫌疑人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后定罪不捕。其中赵某故意伤害、吴某妨害公务、高某诈骗等5起案件已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把少捕慎诉落到实处。

    勇于实践,破除认罪认罚案件“和解难”坚冰,对发生在邻里、亲友、同事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不捕不诉。如赵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系亲友关系,因为家中琐事双方发生争执,赵某殴打刘某,致刘某鼻骨骨折、肋骨骨折构成轻伤。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程序,双方矛盾较为突出,情绪一度失控,各说各理,如果就案办案,双方矛盾会进一步加剧,严重影响家庭和谐甚至社会稳定。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双方系亲友关系,及时启动案件和解程序,为双方当事人架起协商沟通的桥梁,同时秉持少捕慎诉理念,将认罪认罚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向当事人予以宣传解释说明,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握手言和。于2023年2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多元化解等工作,在维护公务行为的权威性基础上,修复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犯罪嫌疑人因冲动、酒后等偶发原因,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撕扯、踢打等轻微暴力,尚未造成轻微伤以上伤情的妨害公务案件,在严格证据审查认定构成犯罪后不捕不诉。如犯罪嫌疑人吴某因酒后在哈东站内滋事,在站内执勤民警对其安抚劝说时不配合执法,并用手推、脚踢执勤民警,致民警肩、腹部外伤,但尚未造成轻微伤。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主动对犯罪嫌疑人批评教育,释法说理,吴某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积极要求对涉案民警赔礼道歉,为此,检察官为吴某赔礼道歉架起沟通桥梁,促成当事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给予谅解,进一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促进警民和谐,不仅维护了人民警察职务行为的权威性,更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后该院于2023年2月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维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小额诈骗犯罪,偶发盗窃犯罪案件坚持类案办理,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在使用量化评估表综合评价其社会危险性后,从追赃挽损、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能动司法,建议其退赃退赔。如高某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高某因生活所迫,编造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王某投资,诈骗金额人民币2万余元。后被害人多次索要,王某出具借条,但一直未还款。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对检察机关追赃挽损寄予更多期盼,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其挽回损失。

    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犯罪嫌疑人家中,充分了解其家庭状况,了解到高某有还款意愿无还款能力的实际情况,找到高某的女儿,向其宣传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高某女儿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高某取得谅解。后于2023年2月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道外区检察院对于上述案件的办理,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的生动实践。

    道外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今后的工作,道外区检察院继续将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作为保护民生的工作重心,有效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底色,在坚持小案精办的基础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供稿单位: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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